《連云港市電梯安全智慧監管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推進電梯行業安全管理系統改革創新和行業有序健康發展,加快構建智能化、系統化、協同化的電梯安全智慧監管新體系,市政府辦印發了《連云港市電梯安全智慧監管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全市電梯安全智慧監管體系建設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方案》的背景
近年來,我市電梯數量增長迅猛,年均增長近3千部,登記注冊電梯已超2萬部,電梯在給人民生活帶來快捷和便利的同時,困人故障也時有發生,安全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為積極響應國家“十四五”期間智慧城市建設的部署,結合市場監管總局對城市電梯智慧監管的安排,充分發揮智慧監管事前防范、事中響應和事后追溯功能,逐步扭轉“人盯設備”的被動局面,推動“人、機、網”協同監管,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努力推進電梯安全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制定本《方案》。
二、出臺《方案》的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電梯質量安全工作,推進電梯行業安全管理系統改革創新和行業有序健康發展,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做法,構建智能化、系統化、協同化的電梯安全智慧監管新體系,真正讓人民群眾安全、放心乘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連云港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等要求,制定《連云港市電梯安全智慧監管實施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1. 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機制和管理制度;2. 電梯安全智慧監管工作基本覆蓋全市所有在用電梯。
(二)范圍和主體:1、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眾聚集場所以及住宅的在用電梯和新安裝電梯(含既有建筑加裝)。2、電梯使用單位(物業服務企業),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安裝單位。
(三)主要內容:1、依托“96333電梯應急處置服務平臺”,升級建設“連云港市特種設備安全集控中心”。2、構建電梯安全風險防控與應急保障機制和安全隱患排查與社會共治機制。3、構建“天眼”監控網絡,再造“陽光”數據系統。
(四)工作職責:1、縣區政府(功能板塊),加強電梯安全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2、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3、住建部門,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為在用電梯配備智能監控裝置。4、財政部門,為實施電梯安全智慧監管提供資金保障。5、公安部門,依法查處故意破壞、損毀電梯安全智慧監管相關設備設施的行為。6、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行政中心等機關集中辦公區電梯配備智能監控裝置的資金保障與運行管理工作。7、通信管理部門,提供技術支撐、合理網絡資費套餐。8、行業主管部門,督促行業內的電梯使用單位實施電梯安全智慧管理。9、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將智能監控裝置列入監督檢驗和檢驗檢測項目。10、電梯生產和使用單位,配備智能監控裝置,數據及時傳輸至市特種設備公共安全集控中心。
(五)工作安排:1、宣傳啟動;2、政策準備;3、組織實施;4、聯合檢查;5、長效管理。
(六)工作要求:1. 高度重視、強化責任;2. 注重宣傳、營造氛圍;3. 協調配合、穩步推進;4. 強化考核、確保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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