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為推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7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1〕23號)要求,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實施意見》的背景
人工影響天氣是氣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先后相繼出臺了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文件。近年來,在市政府關心與支持下,我市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實現了長足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在服務防災減災救災、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戰略以及重大活動保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積極踐行“兩爭一前列”新使命,奮力推進我市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實現高質量發展,為“強富美高”新港城建設提供堅實有力服務保障。
二、出臺《實施意見》的目的和依據
為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防災減災、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以及重大活動開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7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1〕23號)文件精神以及市領導批示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連云港市《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三、《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包括五部分內容,共十六條。前言簡要闡述了依據、成效和必要性。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提出加快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第二部分做好服務保障。重點是圍繞農業農村防災減災、生態保護與修復、重大應急保障三個方面,充分發揮人工影響天氣特有的服務保障作用。
第三部分增強業務能力。針對監測能力、作業能力和指揮能力,明確要求,落實舉措,著力增強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核心能力。
第四部分加強安全監管。從責任落實、強化重點領域與關鍵環節監管兩個方面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全面提升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完善保障機制。從組織領導、資金投入、人才科技支撐、依法管理、科普宣傳五個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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