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實施意見》 政策解讀
一、為什么要出臺該《實施意見》?
非洲豬瘟防控雖然取得階段性成效,但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復雜嚴峻,受全國疫情和豬周期等多重因素影響,生豬生產和保供穩價壓力較大。制定出臺我市《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優勢、補短板,對打好打贏非洲豬瘟防控持久戰、維護供給安全、保障經濟社會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實施意見》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9〕31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9〕69號)等文件精神,抓牢抓實防控工作,構建防控長效機制,確保每項措施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落實屬地責任,強化組織領導,層層傳導壓力,逐級壓實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三、《實施意見》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第一,建立健全全產業鏈監管。管控各環節風險,堵塞防控漏洞。對非洲豬瘟疫情傳入、發生、傳播的各個風險環節,提出了針對性的防控措施和監管要求。
第二,建立健全防控長效機制。采取有效措施穩定基層機構隊伍,建立健全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保障動物防疫工作經費和專項業務經費,補齊動物防疫設施設備短板。落實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從業者主體責任,加強對關鍵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三,堅持防疫生產兩手抓。標本兼治重治本,著力提升動物疫病防控能力,進一步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穩定生豬生產發展,努力做好豬肉市場保供工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維護經濟社會穩定發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四、《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實施意見》共6個部分、16條重點工作,圍繞養殖環境凈化、餐廚廢棄物管理、生豬檢疫監管、生豬產品加工經營環節監管、進出境管理、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和責任落實等作出了全面部署。
在養殖環節,要求養豬場(戶)改善防疫條件,做好防疫工作。同時,明確了餐廚廢棄物全鏈條管理的原則和要求。在運輸環節,要求規范產地檢疫,嚴肅查處違規出證等行為,建立完善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管理和指定通道運輸制度,落實清洗消毒措施,強化查驗監管。在屠宰環節,重點是明確要求落實屠宰廠非洲豬瘟自檢和駐場官方獸醫兩項制度。同時,要求加大生豬屠宰廠資格審核清理力度,明確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吊銷生豬定點屠宰證。在加工經營環節,重點明確了加工經營主體的檢查檢測制度,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并開展抽檢。在進出境管理方面,嚴格進出境檢驗檢疫,開展專項行動,持續保持海上、關區、陸路邊境等打擊走私高壓態勢。在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和責任落實方面,穩定機構隊伍和完善動防體系兩手抓,及時補齊補強短板。同時,強調要進一步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和防疫主體責任,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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