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蘇政發〔2019〕41號)(以下簡稱《省政策》),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緊緊圍繞“高質發展、后發先至”的目標要求,量質并舉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集群,12月16日,市政府印發了《連云港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連政發〔2019〕108號)(以下簡稱《市政策》)。
一、起草的背景與過程
當前,國家、省對科技創新都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尤其是十九大以來,將科技創新擺在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科技創新也有一系列重要論述。6月10日,省政府正式印發《省政策》。文件要求,全省各地市要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把培育壯大高新技術企業作為重中之重的任務,出臺更加務實管用的政策措施,量質并舉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集群,為江蘇實現高質量發展走在全國前列的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為適應省級工作要求,提升連云港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水平,量質并舉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集群,高水平建設創新型城市和“強富美高”新港城提供有力支撐,在認真分析研究《省政策》的基礎上,充分學習借鑒兄弟省市先進經驗,從我市實際出發,市政府出臺了《市政策》
二、主要內容
《市政策》分為4個方面、共15條。
第一方面是強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主要包括五條政策:一是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投入力度,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培育獎勵。對入庫培育后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第二次及以上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支持其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創新;二是建立入庫培育企業貢獻獎勵機制,對年應稅銷售首次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市財政按年應稅銷售的1%予以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三是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成本,對通過評價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全面執行國家研發費用175%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基礎上,可再按不高于25%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標準對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給予獎補;四是降低科技型小微企業創業門檻;五是促進高新技術企業集聚發展。
第二方面是提升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包括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引導高新技術企業集聚高層次人才等3條政策,真正將研發機構建在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到企業、創新人才、高校專家和技術引入到企業,提升高新技術企業研發實力和創新發展水平。
第三方面是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主要包括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的信貸支持、加快高新技術企業直接融資、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等3條政策,進一步完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助推高新技術企業做大做強。
第四方面是優化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環境。主要包括加快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產品應用推廣、全面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股權激勵政策、激勵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創造、建立容錯機制等4條政策,營造更好環境,讓高新技術企業及企業家有信心、有耐心、有定力地開展自主創新。
三、下一步實施舉措
一是抓緊制定配套措施,積極督促各有關部門、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或配套措施,充分釋放政策紅利。二是加強政策宣傳,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和傳播媒介,廣泛開展宣傳講解和培訓輔導,確保政策宣傳解讀到位、組織實施到位、要求落實到位。三是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強化政策落實主體責任,把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列入各部門、各地區和各單位年度工作重點任務,加強督查問效,推動政策精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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