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12月12日,市政府正式印發《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連政辦發〔2019〕112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什么是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市級統籌?
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市級統籌,就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全市為統籌單位,參保人員按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實行統一政策、待遇及經辦管理服務,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
二、為什么要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
提升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統籌層次,做實市級統籌,有利于增強基金共濟能力、提升基金抗風險能力、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增強制度公平性,更好發揮社會保險“大數法則”效應,在更大范圍內分散風險,保障基金安全平穩運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避免重復參保。
三、我市實施市級統籌的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是什么?
主要目標是:2020年1起,我市實施基本政策、待遇標準、基金管理、經辦管理、定點管理、信息系統“六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制度。
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主要堅持以下三個基本原則:明晰職責權限、強化預算管理、注重待遇平穩銜接。
四、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的重點任務有哪些?
《通知》明確了市級統籌六項重點任務,具體體現為“六個方面”的統一。一是統一基本政策。全市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統一的參保范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以及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劃入辦法和標準等。二是統一待遇標準。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并做到全市范圍內各項待遇標準統一。三是統一基金管理。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基本醫保和生育保險基金實行全市統收統支和市級財政專戶管理。四是統一經辦管理。全市制定并執行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業務經辦規程和服務規范。五是統一定點管理。全市范圍內定點醫藥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分級經辦,并統一協議管理辦法和標準。六是統一信息系統建設。明確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統一信息系統建設規范和標準,構建市級集中的業務信息系統,為市級統籌提供支撐。
五、做實市級統籌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為了保障市級統籌工作順利推進,《通知》主要明確了“三個強化”方面內容,即強化擴面征繳及預算編制執行工作、強化基金管理監督、強化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等3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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