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解讀
《連云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8月5日經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并于2017年10月4日起施行,《辦法》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權后市政府第一部規章。《辦法》的實施,將我市餐廚廢棄物的管理納入了法制化軌道。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市亟待制定法規加強對餐廚廢棄物的產生、收集、運輸和處置的規范管理。
(一)出臺《辦法》是改善市容環境的需要
近年來,我市餐飲業發展速度較快,僅市區范圍內各類餐飲企業和單位就有近5000家,每天產生的餐廚廢棄物約150噸,由于沒有規范的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體系,部分餐廚廢棄物排入下水道,產生臭氣并造成下水道堵塞,部分餐廚廢棄物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統,垃圾壓縮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污水,嚴重影響環境質量。
(二)出臺《辦法》是保障公眾健康的需要
目前有直接用餐廚廢棄物養魚、養豬的,有用于制作“地溝油”的。用餐廚廢棄物直接飼養動物,毒素、有害物質可在動物體內積累,人食用后會對人體健康帶來長期危害;消費者食用“地溝油”會嚴重危害身體健康,因此要通過立法的手段,真正從源頭上堵截“地溝油”、“垃圾豬”,保障人民群眾生活安全。
(三)出臺《辦法》是開展垃圾分類工作的需要
我省“263”整治行動將餐廚廢棄物分類處理列入垃圾分類和治理必建項目。當前,我市餐廚廢棄物處理廠已建成,具備了資源化、無害化處理餐廚廢棄物的能力,正在進行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理試運行。結合我市實際及時出臺《辦法》,有利于開展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理綜合執法,有利于打擊非法收集、運輸、處理餐廚廢棄物的行為,有利于我市餐廚廢棄物處理工作的有序開展。我省南京、蘇州、無錫、揚州、鎮江、徐州、常州等城市均已出臺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
二、《辦法》出臺的意義
《辦法》的出臺,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食品安全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視,也標志著我市對餐廚廢棄物處置進入了依法治理的新階段。餐飲服務、單位食堂以及家庭等每天都產生大量餐廚廢棄物,餐廚廢棄物具有明顯的資源特性和污染特性,通過建立完善的收集、運輸、集中處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激勵機制,對餐廚廢棄物進行資源化利用,生產沼氣、工業油脂等產品,可從源頭上治理用“地溝油”加工食用油的非法行為,避免將餐廚廢棄物直接作為飼料進入食物鏈,也可以有效解決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通過城市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系統進行填埋或焚燒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問題。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推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變廢為寶,化害為利,是解決餐廚廢棄物引發的食品安全問題的根本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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