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指導意見》解讀
日前,市政府辦印發了《連云港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全文共十四條,自2017年5月1日施行。為了便于小區加裝電梯申請人和相關審批監管部門更好的理解執行該意見的相關內容,現就《意見》出臺的背景和主要內容等說明如下。
一、出臺背景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我市建設了大量多層住宅,根據設計規范,這些住宅可不安裝電梯。據統計,我市市區共有多層住宅4557棟、13186個單元,其中成規模分布的住宅共2573棟、7895個單元;零星分布的住宅共1984棟、5291個單元。隨著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高齡老人比例正在逐年增加,居家養老將逐漸成為中國人養老的主要方式,如果不解決老年人上下樓自由問題,那么居家養老的質量也將受到很大影響。近年來,我市多名人大代表提出了出臺老式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指導意見的建議。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安排我局牽頭研究制定加裝電梯指導意見。
二、主要意義
一是適應了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的形式,讓居民按照《意見》的指引,能夠了解辦理加裝電梯的條件、手續和程序,為進一步提升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創造必要的條件。
二是切實解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審批難”問題,明確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申報主體、申報條件、資金籌集方式、審批程序和安全管理職責等內容,彌補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的空白。
三是進一步促進社會自我管理,創新社會事務管理方式,引導居民通過多方協商,解決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問題。
內容解答
(一)什么樣的房屋可以加裝電梯?
《意見》第一條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三年以上且無電梯的多層住宅),在符合規劃、建筑結構和消防安全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本意見規定加裝電梯。
(二)滿足什么條件才能申請加裝電梯?
《意見》第四條規定,申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加裝電梯須經本幢或本單元全體業主書面同意;加裝電梯可能影響物業相鄰權人通風、采光、日照、通行等相關權益的,還應當經受影響的物業相鄰權人書面同意;
2.有具備資質的單位出具的符合城市規劃、建筑設計、結構安全、電梯救援通道、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等相關規范、標準的設計方案及意見;
3.加裝電梯所在幢或者單元業主還應當就下列事項達成書面協議:
(1)加裝電梯費用的預算及其籌集方案;須對權益受損業主進行補償的,還應當有補償資金籌集方案;
(2)電梯運行、維護保養、修理、改造等費用的分擔方案;
(3)電梯使用單位主體確定;
(4)其他依法應當經相關業主同意的事項。
4.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加裝電梯資金來源有哪些?
《意見》第五條規定,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資金,可以通過下列方式籌集:
1.由業主按照一定比例分攤,具體分攤比例由業主協商確定;
2.申請使用業主名下的住房公積金;
3.屬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請使用單位住房維修基金;
4.會投資等其他合法資金來源。
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對加裝電梯經費籌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加裝電梯的主要辦理流程有哪些?
社區、街道意見征詢→業主書面意見征詢→方案設計→現場公示→辦理規劃手續→辦理建設工程備案手續→辦理消防設計備案(視情況辦理人防改造手續)→電梯安裝質監施工告知→施工安裝→電梯竣工驗收→電梯登記使用。
(五)建設工程規劃手續辦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意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到規劃部門辦理加裝電梯建設工程規劃手續,應提供下列材料: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申請人委托辦理的,提供申請人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明材料;具備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方案設計圖紙及結構安全說明;本意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的書面協議。
(六)建設工程備案手續辦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意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到建設部門辦理建設工程備案手續,應提供下列材料:規劃部門意見;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的建筑設計方案;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施工圖;與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和監理單位簽訂的合同。
(七)消防和人防手續必須辦理嗎?
《意見》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動工建設前,申請人應當到消防部門辦理消防設計備案;加裝電梯需對防空地下室進行改造的,申請人還應當依法到民防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八)加裝電梯完成后能立即使用嗎?
《意見》第六條第(五)款規定,電梯正式投入使用前,申請人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向建設、民防、消防等部門申請竣工驗收備案,并取得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合格報告。同時《意見》第六條第(六)款規定,申請人應在電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所在縣區特種設備監管部門辦理電梯使用登記手續,領取并張貼《電梯使用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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