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廳印發實施湖北長江干流水量分配方案
近日,湖北省水利廳印發了《湖北省長江干流(包括區間中小支流)水量分配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湖北作為長江干流流經里程最長的省份,涉及長江上、中、下游,其中宜昌以上為上游,宜昌至湖口為中游,湖口以下為下游。省內長江流程1061公里,流域面積18.45萬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表水資源量983.36億立方米。
《方案》明確了多年平均及不同來水頻率條件下的水量分配方案,同時確定了主要控制斷面及其下泄水量、最小下泄流量和水位等控制指標。
《方案》要求,各有關市(州)人民政府要將水量分配方案作為深入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合理配置水資源,實行用水總量控制。
湖北省已累計完成長江、漢江、清江等20條省內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并配合水利部及流域機構完成烏江、沅江等10條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
目前,全省跨市(州)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指標、區域用水總量和效率“雙控”指標等確定工作均已完成,標志著湖北省水資源初始水權確立工作已全部完成,基本構建了流域到區域、地表到地下的水資源剛性約束指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