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9-01032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19-09-17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 | ||
文 號 | 連政發〔2019〕9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已經市十四屆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已經市十四屆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等十部委《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推動我市現代漁業轉型升級,助力海洋經濟快速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引領,以深藍產業發展為重點,按照調近岸、謀深海、優養殖、扶加工、興休閑的發展思路,堅持提質增效、減量增收、綠色發展、富裕漁民,進一步調整優化產業布局,推動我市現代漁業綠色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22年,水產品產量穩定在70萬噸左右,漁業一產占農業產值比重超過25%,漁業經濟總產值達到240億元,漁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25%以上,特色水產養殖面積占比達90%,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達到10個以上,池塘生態化改造全面完成,逐步將我市打造成為全國深藍漁業建設的先行區、重要的水產品加工基地和特色海洋休閑漁業示范區。
三、加快深藍產業發展
(一)支持深遠海養殖。支持發展深水抗風浪網箱、海上生態大圍網、大型智能漁場;鼓勵建設集養殖、加工和保藏于一體的養殖工船;加快配套苗種繁育養殖一體化陸基設施、產品交易集散地等,形成陸海聯動發展新模式。力爭2022年底前,配套陸基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以高新海洋裝備技術應用為主的深遠海養殖區初具規模。
(二)發展遠洋捕撈。支持過洋性作業,鼓勵發展大洋性漁業,推動優質漁業資源開發;推進贛榆區實現第一批10艘遠洋捕撈漁船赴外生產,支持連云區發展南極磷蝦項目,積極吸引遠洋漁業企業落戶我市,加快建成一批專業遠洋捕撈漁船;鼓勵遠洋海產品回運和海外遠洋漁業基地建設。
(三)壯大水產品深加工。推進水產品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升級,發展精深加工,提升產品附加值;支持規模大、產業鏈長的漁業加工企業優先申報龍頭企業;支持海洋水產品集中產銷區建設,發展冷鏈物流體系和鮮活配送體系,打造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區域性貿易中心;重點發展海福特30萬噸海洋食品產業群、青口藍灣加工冷鏈物流產業群和高公島漁業綜合產業群,加快形成行業競爭優勢。
四、促進漁業園區提檔升級
(四)推進池塘生態化改造。推廣物聯網、節能環保和可追溯等技術設施應用,發展“互聯網+現代漁業”;加快市、縣(區)《養殖池塘生態化改造實施方案(2019—2022年)》編制和實施,開展泥鰍等特水養殖尾水治理試點,以點帶面,推動尾水達標處理。到2022年底前,養殖池塘生態化改造全面完成,省、市級漁業園區實現可追溯技術應用全覆蓋。
(五)推動園區產業化發展。圍繞梭子蟹、對蝦、大菱鲆等特種養殖和紫菜、小龍蝦、魷魚等特色加工,推進漁業園區產業化大發展;扶持養殖水域連片開發,延伸上下游產業鏈,實現水產品養殖加工集聚發展。
(六)加快漁港經濟區建設。在重點漁港推行港長制,壓實漁港綜合管理主體責任;抓好漁港升級改造項目實施,改變漁港散亂現狀;支持青口—海頭、連島—高公島漁港經濟區建設,加快連島中心漁港建設;推進大中型漁船漁獲物定點上岸試點。
五、轉變養殖方式
(七)發展生態健康養殖。大力發展池塘內循環水養殖、稻漁綜合種養、多營養層級立體養殖等綠色新興健康養殖模式;支持各地創建國家級稻漁綜合種養示范區。到2022年底前,全市稻漁綜合種養推廣面積15萬畝以上,池塘內循環水養殖示范點6個以上。
(八)推廣新品種新技術。加大技術創新驅動力度,以立體生態養殖技術升級淺海養殖,以標準化池塘養殖技術升級淡水養殖,以工廠化循環水技術升級工廠化養殖,以離岸型智能化設施技術升級遠海養殖;完善水產苗種生產許可管理,鼓勵選育推廣優質、高效、多抗、安全的水產養殖新品種。
(九)推動科學養殖生產。加快落實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編制、發布和實施,科學劃定“三區”,優化空間布局,加強養殖區、限養區管理,逐步轉移和退出禁養區內的養殖行為;依法開展水域灘涂養殖登記發證工作,規范水產養殖行為,降低近海養殖密度,控制紫菜的栽培規模。
六、強化漁業資源養護修復
(十)推進海洋牧場示范區建設。加強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和管理。試點經營性海洋牧場建設,支持企業投資相關領域。加快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創建進程,支持各級經營主體申報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出臺《連云港市海洋牧場總體規劃》。
(十一)加大漁業增殖放流力度。強化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扶持省級以上水產原良種場和良種繁育基地建設;篩選適宜放流品種,擴大水生生物資源增殖放流規模,到2022年,累計放流量不少于30億單位。
(十二)加強養殖廢棄物管理。推進貝殼、浮球、插桿、網簾等養殖生產副產物及廢棄物集中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加強非法網箱圍網、紫菜筏架拆除后的廢棄物整治,恢復漁業水域生態環境。
七、推進休閑漁業發展
(十三)引導產業科學布局。發展適應不同層次需求、多類型的休閑漁業基地,減少低水平重復建設。沿海縣(區)要圍繞海州灣的海、島、漁等優勢資源要素,大力發展海上垂釣、出海體驗等黃金海岸休閑漁業示范區;內陸縣(區)要依托休閑漁業基地,開發一批生產生活體驗型、濕地生態觀光型、水產科普觀光型休閑漁業基地。
(十四)提升設施裝備水平。加快休閑漁船管理辦法的制定,明確產業范圍、準入門檻和營運要求等,發展休閑漁業設施裝備;因地制宜實施漁村、漁場、漁港等休閑載體的美化改造,加快道路、水電、通訊、安全防護等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提升休閑漁業發展的環境和秩序。
(十五)強化休閑漁業品牌創建。分期培育一批集漁事體驗、科普教育、休閑垂釣、漁趣休閑、文娛購物、美食觀光等功能為一體的休閑漁業品牌,重點支持“最美漁村”、漁業文化節、漁業精彩賽事等國家級品牌的創建。到2022年,全市新獲批中國“最美漁村”1個以上、全國休閑漁業基地2個以上。
八、落實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對現代漁業綠色發展重要性的認識。按照分管市長牽頭、縣(區)和有關部門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要求,積極抓好工作推動,確保漁業綠色發展目標有效落實。
(十七)加強規劃引領。科學配置漁業生產要素,優化區域布局,預留綠色發展空間,推進產業集聚。將漁業重點發展項目納入全市經濟發展規劃,并與土地利用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等相銜接,充分發揮規劃對漁業綠色發展的指導和調控作用。
(十八)加強政策扶持。每年統籌安排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支持重點領域,按照“誰受益、誰扶持”和“公平競爭”的原則,遵從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其中,對新建或購置的南極磷蝦船和新建深遠海養殖工船,在國家補助的基礎上,最高給予20%建造費用補助;對擁有遠洋漁船達到5000總噸的遠洋漁業資格企業,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在海外建設遠洋漁業基地的,按照國家補助金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500萬元;鼓勵遠洋海產品回運加工,對運回自捕遠洋海產品的,南極磷蝦每噸補助30元,其他魚類每噸補助50元;每創建1個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給予獎勵200萬元。以上由市、縣(區)統籌安排、分級承擔。對發展大型智能漁場的,每個最高給予10%補助;對發展海上生態大圍網的,每個給予50%建造補助,最高1000萬元。以上由縣(區)統籌安排。對完成生態化改造的省級以上漁業園區、獲得國家級稻漁綜合種養示范區、健康養殖示范場、休閑漁業基地(美麗漁村)等稱號的、發展規模化稻漁綜合種養連片1000畝以上的,以獎代補給予扶持,各縣(區)自定標準。對投資規模大、產業帶動作用強的項目,獎補方案實行一事一議。具體補助政策由市農業農村局會同相關部門解釋。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完善漁業保險政策,擴大投保覆蓋面,對信用好、資源優的項目適當放寬條件,給予利率優惠。
(十九)加強督查考核。漁業綠色發展作為鄉村振興戰略、生態文明建設的評價內容,各縣(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任務書,及時報送各階段完成情況。工作進展情況要建立常態督查通報機制,定期考核評價,實現長效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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