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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松年(1086—1146年)
胡松年(1086—1146年),字茂老,海州懷仁(今贛榆縣)人。他憂剛國憂民,為官清正。在出任平江(今蘇州)知府時,人還未到任所,貪官污吏、土豪劣紳便聞風斂跡。他到任以后,在大街上張榜公布興利除害等17件大事,讓廣大百姓獻計獻策,監督執行,深受人民擁護愛戴。他曾多次上書朝廷,建議堅決抗金,大造戰船,建立水軍,加強長江防線,得到朝廷的賞識。朝廷要派人出使金國,不少人人感到疑慮和害怕,胡松年挺身而出,接受朝廷出使金國的任命。在金國朝廷上,不顧個人安危,不辱使命,出色地維護了國家和民族的尊嚴。因主戰有功,被提升為吏部尚書權參知政事。朝廷每次給予他的賞賜,都以“軍興費廣”為由拒受。有人勸他積蓄點錢財,留給子孫,他都以“兒孫自有兒孫福”、“給子孫留財產,會助長子孫懶惰”的道理,婉言謝絕。他的高風亮節、優良品質,備受時人的尊敬和后代的贊譽。秦檜當政時.胡松年從不“曲意阿附”。宋紹興五年,胡松年因遭攻訐而引疾辭職,改任宣州知州。紹興十六年(1146年)胡松年病逝,后遷葬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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