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劃撥)
一、基本信息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劃撥)
二、部門信息
三、窗口辦理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是
辦理地點:
1.海州區:海州區秦東門大街56號海州區政務服務中心。2.連云區:連云區棲霞路111號連云區政務服務中心(連云開發區業務請至板橋工業園祥和路22號連云開發區管委會大廳)。
3.徐圩新區:江蘇省連云港市徐圩新區合作路100號(徐圩新區政務服務中心2樓綜合窗口)。
4.市開發區:花果山大道創智大廈市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5.云臺山景區:海州區學院路8號山海國際532室。
6.高新區:花果山大道科創城3號樓一層大廳。
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詢方式: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自然人,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非法人企業,行政機關,其他組織。
受理條件: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核準、備案。
五、辦理材料
1. 申請。
2. 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或建設項目總平面圖。
六、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
七、辦理時限
承諾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八、收費情況
不收費。
九、審批結果
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號,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 部門批準、核準、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 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 第三十八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 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 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 第三十九條:規劃條件未納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批準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撤銷有關 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應當及時退回;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四十四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臨時建設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 全等的,不得批準。 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 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
連云區:0518-82340303 連云開發區:0518-80210060 海州區:0518-82217707 徐圩新區:0518-82255015 市開發區:0518-80218267 高新區:0518-81888552 云臺山景區:0518-86095622。
監督投訴方式: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該事項在政務服務網上的鏈接地址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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