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連云港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關于調整連云港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連價服〔2018〕105號)
市民防局,各縣、區物價局(分局)、財政局、人防辦:
根據《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蘇價服〔2017〕210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等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1.我市城市規劃區(不含贛榆區)內新建的民用建筑,確因條件限制等原因不能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其應建未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為1000元/平方米。工業建設項目中的非生產性建筑,確因條件限制等原因不能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其應建未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為600元/平方米。
繳納易地建設費的面積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地下空間開發融合發展的意見》(蘇政辦發〔2016〕72號)和《江蘇省防空地下室建設實施細則(試行)》(蘇防規〔2016〕1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2.對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減免政策規定的建設項目,按相關規定減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3.2018年9月1日起報批人防工程建設項目且須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執行本標準,《連云港市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籌集管理規定》(連防辦字〔2002〕78號 連財綜〔2002〕59號 連價服〔2002〕421號)同時廢止。
4. 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和贛榆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由當地物價、財政部門提出具體意見,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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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市物價局
????連云港市財政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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