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設立專門崗位安排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就業的實施意見(試行)》解讀
市政府辦公室日前印發了《關于設立專門崗位安排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就業的實施意見(試行)》(連政辦發〔2019〕27號,以下簡稱意見)?,F就《意見》的出臺背景、主要內容等方面解讀如下:
一、文件出臺背景
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積極開發專門崗位確保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就業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18〕79號)精神,做好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等退役士兵就業的兜底保障,營造全社會尊崇軍人的良好氛圍。
二、主要內容
《意見》經廣泛征求意見,多次修改完善,內容包括專崗保障對象、專崗開發途徑、專崗選聘程序、專崗保障待遇、保障措施等五個方面內容。
(一)在專崗保障對象方面。明確了享受專崗保障人員的范圍,即主要保障安置后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就業。對于應安置未安置、安置后非本人原因未上崗的退役士兵,如本人自愿,應優先納入保障范圍。
(二)在專崗開發途徑方面。明確了在全市各社區和行政村設立專崗,同時各縣區根據省79號文件崗位開發要求,結合自身實際,也可以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其他途徑開發專崗,確保符合條件的人員實現就業。
(三)在專崗選聘程序方面。明確了專崗的選聘工作由各縣區組織實施,要規范專崗選聘程序,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在本人戶籍所在地報名申請就業。
(四)在專崗保障待遇方面。對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合同、經費保障等作了明確,要求全面落實積極的就業政策,做好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等退役士兵就業的兜底保障。
(五)在保障措施方面。為了確保《意見》的順利實施,從細化辦法措施、加強宣傳引導、明確職責分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明確了各縣區為責任主體,要求廣泛宣傳設置專崗幫扶退役士兵的重要意義,要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等各司其職,共同做好《意見》的落實工作。
關聯閱讀:《關于設立專門崗位安排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就業的實施意見(試行)》
掃一掃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