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解讀
9月19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通知,為便于平臺各交易主體和相關單位更好地理解該目錄的相關內容,現就《目錄》的出臺背景、意義和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132號)、《2017年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建設工作要點》(蘇政務辦發〔2017〕4號),我們會同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編制了公共資源進場交易目錄,詳細羅列了應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交易的公共資源項目,共分為工程建設、政府采購、土地交易、產權交易、公共資源拓展等13大類127小項。根據蘇政辦發﹝2015﹞132號文件精神,《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須經市政府批準后方能公布執行。
二、主要意義
《目錄》是我市確定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項目的主要依據。是我市規范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工作以來,首次以清單化、目錄化方式明確公共資源交易范圍,向全社會公布,接受全社會監督。同時,按照項目屬性、主管部門以及規范性、唯一性的總體要求,在交易目錄編制的基礎上,對各類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行統一名稱、統一監督、統一管理。明確要求凡列入《目錄》的項目進行市場化配置的,均應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交易。
此次《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公布,對進一步擴大公共資源進場交易的范圍和數量、提高資源配置效益、規范公共資源交易行為等將起到積極的推動和促進作用,同時也為監察部門查處“場外交易”提供了有效依據。
三、主要內容
市本級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涉及建設工程招投標項目、政府采購及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項目、土地礦業權交易項目、產權交易項目以及其他交易等項目共13類127項目。目錄實行動態調整,重點圍繞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結合政策變化及交易情況,及時調整修訂。
(一)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工程、貨物、服務)目錄,建設工程招投標項目依法依規必須招投標的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含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項目。如: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電力工程、國土資源建設工程等;
(二) 土地礦權交易項目如,土地交易、礦權交易等;
(三) 產權交易項目如,國有企業產權交易、行政事業單位產權轉讓、農村產權流轉等;
(四)政府采購及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項目;
(五)其他交易項目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非財政性資金投入的貨物、服務采購,國有企業(各類指揮部)非生產經營的貨物、服務類采購;市公共事業管理部門對公共空間戶外廣告資源經營權有償轉讓等項目;醫療衛生系統對醫療設備、醫用耗材及檢驗檢測試劑的采購等項目;市農業開發部門對高標準農田建設、丘陵山區開發、沿海灘涂墾區等項目;市海洋漁業部門對海域使用權、海洋牧場等項目;市以及市政等公用事業項目的特許經營權或專營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出(轉)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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