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履行氣象防災減災職責,健全全市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升氣象災害防范應對能力,最大限度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連云港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近年來,我市災害性和極端天氣呈現多發、重發態勢,給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嚴重影響。面對新情況、新問題,原有《預案》已不適應新的形勢變化和要求,“應急聯動響應銜接不夠緊密、預警信息傳播能力不足、應急響應啟動標準不規范、成員單位職責不明晰”等問題逐漸顯現。為此,市氣象局成立領導小組及編制組,全力推進修訂工作。經深入走訪調研,廣泛征求意見,于2021年底完成了《預案》修訂并順利通過了專家論證評審。
二、修訂政策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江蘇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法律法規,《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蘇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連云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連云港市政府關于推進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連云港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連云港市減災委關于落實提升強對流氣象災害能力的實施意見》《連云港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綠色通道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市實際,修訂了《連云港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三、主要內容
《預案》主要包括八部分。第一部分總則。主要為修訂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和基本情況。第二部分組織指揮體系及其職責。明確了市應急指揮機構、工作機構及其職責、縣區(功能板塊)應急指揮機構、專家組。第三部分監測預警機制。根據本市可能受影響的災害性天氣類型和影響程度,制訂了各類氣象災害的預警等級,以及預警信息發布內容和傳播途徑。第四部分應急處置。市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災害性天氣影響范圍、程度及潛在影響進行綜合研判,經報請同意后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并按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第五部分恢復和重建。明確了受災地政府制訂重建規劃,并組織開展災害調查評估以及補償等。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明確了組織保障、隊伍保障、通訊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物資保障、資金保障、宣教、培訓與演練。第七部分監督管理。明確了對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或失職、瀆職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相應的表彰和追責,并對《預案》的編制管理及實施時間進行了說明。第八部分其他。制定了連云港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網絡及處置流程圖、防范應對氣象災害各主要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措施、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啟動條件等。
關聯閱讀: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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