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頒發首張網店營業執照
1月15日,灌南縣行政審批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規定,頒發該縣第一張網絡經營場所營業執照。
根據《電子商務法》有關規定,通過互聯網平臺從事商品銷售或提供經營服務的電商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辦理網店營業執照。辦理網絡經營場所營業執照,申請人首先應該在電子商務平臺上擁有屬于自己的網絡經營場所或網店店鋪,然后自行從電子商務平臺獲取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向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以網絡經營場所進行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只能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活動,且不得擅自改變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從事線下生產經營活動,并應作出相關承諾。此外,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