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一、基本信息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二、部門信息
連云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窗口辦理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是
辦理地點:1、連云港市政務服務中心 :連云港市海州區凌洲東路9號政務中心不動產登記窗口;
2、連云港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東路66號。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詢方式:咨詢電話:12345轉不動產登記專員。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自然人,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非法人企業,行政機關,其他組織。
受理條件:(一)依法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單獨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的;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的主體為用地批準文件記載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二)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興辦企業,建設公共設施,從事公益事業等,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的;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的主體為用地批準文件記載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三)屬于登記職責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辦理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屬證書;
4、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
5、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房屋平面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6、建設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六、辦理流程
受理:申請材料符合要求;
審核:根據《江蘇省不動產登記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對受理材料進行審核;
發證:符合條件的,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七、辦理時限
承諾辦結時限:1個工作日。
八、收費情況
不收費
九、審批結果
不動產權證書
十、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6號)第三條: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適用本條例;第四條: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第六條: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并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第五條: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一)集體土地所有權;(二)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三)森林、林木所有權;(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五)建設用地使用權;(六)宅基地使用權;(七)海域使用權;(八)地役權;(九)抵押權;(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第七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等機構辦理;直轄市、社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土資源部令第63號) 《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國土資規〔2016〕6號)。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咨詢電話:12345。
監督投訴方式:業務主管部門監督投訴方式:12345。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該事項在政務服務網上的鏈接地址:http://lyg.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是(http://lyg.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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