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發出教育扶貧“紅包”
筆者昨日從市教育部門獲悉,為促進教育公平,從制度上保障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我市推出教育扶貧相關政策,形成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學段的助學體系,全面落實“獎、貸、助、減、免、補”等各項資助政策。
學前教育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建檔立卡戶家庭、孤兒和殘疾兒童,在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幼兒園入園,按不低于在園兒童數12%、平均每學年1000元的比例和標準予以資助。
義務教育學生資助。主要包括:全部免除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學雜費;對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生活費補助,按在籍學生總數10%,小學生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2000元的比例和標準予以資助;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等值優質食品,實施營養膳食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800元。
普通高中教育學生資助。首先是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的學雜費,對民辦學校符合條件的學生,按照同類型公辦學校標準給予補助。同時,發放國家助學金,按不低于在校生總數15%的比例,生均每年2000元的標準,用于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此外,從2006年以來,政府每年拿出100萬元,用于資助應屆高中考上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中本科補助標準為3000元,大專補助標準為2000元。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學生和公辦非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生中涉農專業學生實行免除學費政策,按全日制學生每生每年2200元、非全日制每生每年1200元的標準執行。同時,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按12%比例,生均每年2000元標準執行。
高等教育學生資助。主要是面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不需要擔保或抵押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學年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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