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發布
就業是民生之本。為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多措并舉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近日,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其中涉及20條措施,包括激發市場活力擴大就業容量、拓寬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渠道、強化就業幫扶兜牢民生底線、促進供需精準匹配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等方面,可謂是“真金白銀”支持全市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
激發市場活力擴大就業容量
經濟持續回升向好,方能拉動就業。我市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優化產業布局,保持制造業合理比重,穩住制造業崗位規模。加快補齊產業鏈供應鏈短板,推進產業鏈遞進培育工程,提高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競爭力,實現產業安全有序發展,增強就業穩定性。促進首店首發經濟、夜間經濟、“后備廂”經濟、小店經濟、國潮經濟、網紅經濟等新業態高質量發展,鼓勵支持社交電商、網絡直播等新個體經濟多樣化經營,培育就業新的增長點。
開展“百人千企”人社專員聯系服務企業專項行動,安排300名人社專員“點對點”聯系服務全市1000家重點企業,提供崗位收集、技能培訓、送工上崗、勞動關系指導、社會保險等服務。完善專精特新企業服務專員制度,“一企一策”精準提供創新、融資、人才、市場等專業服務。
我市將擴大“蘇崗貸”合作金融機構范圍,將服務對象擴大到用工不少于5人的民營企業和不少于3人的個體工商戶,支持中小微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崗拓崗。開展“普惠金融縣區行”活動,推動市級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業務增量擴面,指導銀行機構創新產品、優化服務,加大對出租車司機、網店店主、貨車司機等靈活就業主體經營性貸款支持力度,穩步擴大蘇科貸、蘇信貸、蘇農貸、蘇服貸等融資規模。
支持個體工商戶高質量發展,將企業可享受的就業補貼政策,同等適用于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各級政府在不影響市容環衛、安全、道路通行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允許利用城市空間有規劃、有秩序地從事餐飲、集市、季節性農副產品銷售等個體經營,支持自主創業和多渠道靈活就業。支持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創辦投資少、風險小的創業項目,入駐市級及以上創業孵化基地的,按規定給予每年最高6000元的場地租金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拓寬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渠道
對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按照省定口徑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補貼標準1000元/人,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對招用2023屆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1個月以上的企業,按照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繼續穩定“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宏志助航計劃”等基層就業項目招募規模,將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納入公益性崗位管理范圍,開發就業困難大學生公益性崗位,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支持國企通過采取擴大有效投資、超前儲備人才、發揮產業鏈帶動作用等務實舉措,有效挖掘招聘規模空間,帶頭吸納高校畢業生。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企,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
支持承擔國家、省和市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擴大科研助理崗位規模,對依托各級科技計劃項目設立的科研助理崗位,科研項目經費中“勞務費”科目資金可按照有關規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
強化就業幫扶兜牢民生底線
我市推動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實施就業公共服務城鄉一體化建設行動,將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納入就業創業政策服務范圍。
加大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幫扶力度,2023年至2025年優化提升50個標準化“家門口”就業服務站,兜底幫扶不少于5000名低收入人口、殘疾人、特困職工家庭成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對符合條件的困難高校畢業生發放15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對企業招用重點群體就業的,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市、縣(區)各所屬事業單位年內必須安排一定比例崗位用于接收安置安排退役士兵。對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企業給予獎補,并取消獎補年限設置。
供需精準匹配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
聚集我市臨港石化、生物醫藥、新材料等重點產業發展需求,積極推動各類產業集群、龍頭企業和技工(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圍繞重點行業、急需緊缺職業(工種)開展技能培訓。開展市級高技能人才專項公共實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企業首席技師等重點項目評選,按規定給予資金補助。
統籌運用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資金開展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支持。實施補貼標準與培訓成本和技能評價成本掛鉤,對納入緊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職業(工種)目錄的培訓項目,可按規定上浮補貼標準。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掃一掃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