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臺了《關于提升科創金融供給能力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就《實施意見》的背景、目的、起草過程以及主要內容等方面解讀如下:
一、出臺《實施意見》的背景
為了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以及在江蘇考察調研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江蘇科技創新基礎雄厚、金融資源集聚的優勢,去年5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和優化科創金融供給 服務科技自立自強的意見》,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力度,推動江蘇高質量發展繼續走在前列。去年10月,黨中央召開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將更多金融資源用于促進科技創新等相關領域,大力支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將科技金融擺在做好金融工作“五篇大文章”的首位,省政府也專題召開了全省金融支持科技型企業高質量發展推進會議,進一步研究部署科技金融工作。在此背景下,為貫徹落實上級工作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加強和優化連云港市科創金融供給,有效提升金融服務科技企業的成效,為科技企業創新發展提供金融要素保障,更好地服務全市高質量發展,人民銀行連云港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制定了《實施意見》。
二、出臺《實施意見》的目的
制定《實施方案》的主要目的:一是落實國家和省里出臺的各項政策措施,推動金融機構不斷加大對科創企業的信貸投放,有效增加科創企業的金融服務供給,切實滿足科創企業創新發展的資金需求。二是推動金融機構強化科創企業金融服務能力,通過設置科技金融服務專業機構、專業團隊,加大對科創企業的政策傾斜力度,優化科創企業金融服務內部考核管理機制,創新和優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等有效措施,切實提升科創企業金融供給水平。三是進一步優化科創企業融資環境,通過有效落實各類支持科創企業發展的產業政策、財政政策以及貨幣政策,為科創企業提供門檻更低、價格優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四是構建金融服務科技創新的長效機制,推動各相關部門充分形成政策合力,加強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加強對科創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督導和考核,有效推動科創企業金融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三、《實施意見》起草過程
一是文件起草。自省政府文件印發以來,人民銀行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加強對文件精神的學習,在梳理前期政策文件和深入開展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牽頭起草了《實施意見》。
二是征求意見。《實施意見》初稿成型后,人民銀行市分行牽頭組織召開了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工作座談會,邀請市科技局、工信局等11個相關部門參加,對文件內容進行了詳細討論,形成征求意見稿。去年11月份以來,先后征求了各相關部門、行業協會、法律專家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并通過市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修改意見和建議。最終根據收到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對文件內容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文件。
四、《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分為指導思想、重點任務、保障機制三個方面。其中重點任務是文件的主體部分,具體包含五大內容、18項具體任務。
一是提升金融機構科創金融服務能力,包括組建科創金融專業組織機構,推動各類金融機構組建科技支行、科創金融事業部等專業組織機構;推動科創金融產品創新,鼓勵金融機構結合科創企業特點,提供門檻低、針對性強、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務;提升科創金融數字化水平,支持金融機構利用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提高科創企業金融服務能力;強化科技創新能力評估結果在融資中的運用,探索建立以科創成果、科創人才、科創品牌等為核心的科技企業創新能力評價體系;健全科創金融服務考核評價機制,支持金融機構通過優化績效考核制度,提高員工服務科創企業的積極性。
二是暢通科創企業融資渠道,包括加大科創領域信貸投放,推動科創企業貸款余額持續增長和有貸戶數明顯增加;擴大科創企業直接融資規模,支持優質科創企業發行債券、上市融資;大力發展科創領域股權投資,重點支持種子期、初創期科創企業發展壯大;積極探索科創領域保險創新,更好地服務科創企業保險需求。
三是優化科創金融服務環境,包括探索科創金融特色發展模式,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加強合作,探索打造具有連云港市特色的科創金融工作品牌;健全科創金融綜合服務體系,持續強化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功能,組織開展各類銀企活動,為科創企業融資提供更多平臺載體;持續優化科創人才金融服務,為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及生活提供金融要素保障。
四是完善科創金融支持政策,包括發揮貨幣政策工具激勵作用,為商業銀行發放科創企業貸款提供政策資金支持;提升財稅政策引導效果,落實科創企業貸款貼息、風險分擔政策,推動各類政策紅利直達快享;強化科創企業融資擔保支持,發揮市信用保證基金、政府性擔保機構作用,重點為科創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增強科創企業信用信息支撐,進一步推動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與應用,支持商業銀行更多發放科創企業信用貸款。
五是做好科創金融風險防范,包括提升金融機構風險管理能力,強化對科創金融風險的監測、研判和預警;防控金融科技創新風險,嚴厲打擊以金融科技創新為名,實施金融違法犯罪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