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連云港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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