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變更)
一、基本信息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變更)
二、部門信息
東海縣農業農村局
三、窗口辦理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是
辦理地點:東海縣晶都大道866號,東海縣政務服務中心農機分中心一樓審批服務大廳,1號2號綜合窗口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7月初-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春秋冬季(10月1日-次年7月初):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咨詢方式:0518-80196052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組織
受理條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農機監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一)改變機身顏色、更換機身(底盤)或者掛車的;(二)更換發動機的;(三)因質量有問題,更換整機的;(四)所有人居住地在本行政區域內遷移、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變更的。
二、申請人提交《申請表》、所有人身份證明、行駛證、更換整機、發動機、機身(底盤)或掛車需要提供法定證明、憑證、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辦理材料
1、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申請人自備1份;
2、所有人身份證明,已關聯電子證照,可免提交,申請人自備1份;
3、更換整機、發動機、機身(底盤)或掛車需要提供法定證明、憑證,申請人自備1份;
4、行駛證,申請人自備1份。
六、辦理流程
暫無
七、辦理時限
即辦件,1個工作日
八、收費情況
不收費
九、審批結果
審批結果名稱: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證
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八號,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一百二十一條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2009年9月17日國務院563號令,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條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76條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0518-80196052
監督投訴方式:0518-80196068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https://lygdh.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1&iddept_yw_inf=113207220142807529400012018500002&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2201428075294000120185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是,除政務服務網外,無其他在線辦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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