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業務
一、基本信息
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業務
二、部門信息
連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
三、窗口辦理
辦理地點:連云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匯晶路1號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六 9:00-12:00 13:00-17:00
咨詢方式:0518-12123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駕駛證駕駛人
受理條件: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換領地方駕駛證業務
五、辦理材料
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屬于復員、轉業、退伍的人員,還應當提交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核發的復員、轉業、退伍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三)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軍車駕駛人信息表,一張一寸白底照片。
六、辦理流程
資料審核,受理業務,(參加考試),合格后核發駕駛證
七、辦理時限
暫無
八、收費情況
10元制證費
九、審批結果
暫無
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第162號令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0518-12123
監督投訴方式:暫無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暫無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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