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電動自行車有哪些規定
一、 基本信息
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年滿十六周歲。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名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載六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歲以上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駕駛電動自行車載物的,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 部門信息
江蘇省連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三、 窗口辦理
辦理地點:暫無
辦理時間:暫無
咨詢方式:0518-12123
四、 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自然人
受理條件:暫無
五、辦理材料
暫無
六、辦理流程
暫無
七、辦理時限
暫無
八、收費情況
暫無
九、審批結果
暫無
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0518-12123
監督投訴方式:0518-12123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暫無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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