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連云港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統計公報
根據年度統計調查結果,2016年連云港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59208元,較2015年增加了4806元,同比名義增長8.8%;其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1262元,同比名義增長9.1%。(全市分行業和分縣區年平均工資數據見表1、表2)
2016年全市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40796元,較去年凈增3300元,同比名義增長8.8%。
2016年全市全社會法人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47164元,較去年凈增2507元,同比名義增長6.2%。
表1 2016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分行業就業人員、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單位:元、%
行業 |
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
名義增長率 |
全市 |
59208 |
8.8 |
(一)農、林、牧、漁業 |
46697 |
17.1 |
(二)采礦業 |
50905 |
29.6 |
(三)制造業 |
53455 |
7.8 |
(四)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117149 |
0.6 |
(五)建筑業 |
45420 |
7.4 |
(六)批發和零售業 |
68696 |
4.7 |
(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63277 |
10.7 |
(八)住宿和餐飲業 |
37767 |
10.8 |
(九)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55329 |
4.9 |
(十)金融業 |
70752 |
1.0 |
(十一)房地產業 |
54299 |
10.9 |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48064 |
17.3 |
(十三)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79437 |
10.6 |
(十四)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48122 |
16.0 |
(十五)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61366 |
23.1 |
(十六)教育 |
75400 |
12.4 |
(十七)衛生和社會工作 |
65649 |
10.2 |
(十八)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63505 |
9.5 |
(十九)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70014 |
18.2 |
表2 2016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分地區就業人員、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單位:元、%
地區 |
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
名義增長率 |
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
名義增長率 |
全市 |
59208 |
8.8 |
61262 |
9.1 |
市區(含贛榆區) |
64112 |
10.3 |
66973 |
10.9 |
#贛榆區 |
50897 |
10.0 |
52731 |
11.2 |
東海縣 |
50727 |
10.3 |
51884 |
9.9 |
灌云縣 |
48924 |
8.1 |
50071 |
8.2 |
灌南縣 |
49782 |
6.0 |
50461 |
5.8 |
附:
1、指標解釋
(1)就業人員:指在各類法人單位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包括在崗職工和其他就業人員。在崗職工是指在本單位工作且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由單位支付各項工資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人員,以及上述人員中由于學習、病傷產假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在崗職工以外,實際參加本單位生產或工作并從本單位取得勞動報酬的人員。具體包括:非全日制人員、聘用的正式離退休人員、兼職人員和第二職業者,以及在本單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臺方人員。
(2)工資總額: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是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房費、個人所得稅、水費、電費、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基金個人繳納部分等。工資總額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3)平均工資:是指在報告期內單位發放工資的人均水平。計算公式為:平均工資=報告期工資總額/報告期平均人數。
2、統計范圍
法人單位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獨立擁有和使用(或授權使用)資產,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 會計上獨立核算,能夠編制資產負債表。
城鎮地區非私營單位是指:具體包括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投資經濟等單位。工資統計是統計單位的就業人員,而個體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非單位就業人員不在工資統計范圍內。
城鎮地區私營單位主要是指:在內資法人單位中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3、行業分類標準
工資統計的行業分類標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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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劉繼富 核稿:胡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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