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連云港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統計公報
根據年度統計調查結果,2018年連云港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72870元,較2017年增加了5918元,同比名義增長8.84%;其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75808元,同比名義增長8.72%。(全市分行業和分縣區年平均工資數據見表1、表2)
2018年全市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43437元,較2017年凈增1417元,同比名義增長3.37%
表1 2018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分行業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單位:元、%
行業 |
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
名義增長率 |
全市總計 |
72870 |
8.84 |
(一)農、林、牧、漁業 |
54966 |
10.48 |
(二)采礦業 |
50578 |
44.31 |
(三)制造業 |
71392 |
18.77 |
(四)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139826 |
11.15 |
(五)建筑業 |
51008 |
4.27 |
(六)批發和零售業 |
81228 |
0.11 |
(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74330 |
8.19 |
(八)住宿和餐飲業 |
45843 |
20.33 |
(九)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74678 |
20.80 |
(十)金融業 |
70046 |
2.52 |
(十一)房地產業 |
62710 |
10.96 |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59176 |
9.03 |
(十三)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105263 |
2.01 |
(十四)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50660 |
-0.64 |
(十五)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74589 |
-4.60 |
(十六)教育 |
96965 |
12.12 |
(十七)衛生和社會工作 |
82232 |
9.88 |
(十八)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86094 |
14.10 |
(十九)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96065 |
12.92 |
表2 2018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分地區就業人員、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單位:元、%
地區 |
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
名義增長率 |
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
名義增長率 |
全市 |
72870 |
8.84 |
75808 |
8.72 |
市區(含贛榆區) |
78336 |
7.97 |
82016 |
7.24 |
#贛榆區 |
62427 |
8.70 |
65131 |
6.99 |
東海縣 |
64243 |
10.76 |
66769 |
11.98 |
灌云縣 |
63287 |
14.55 |
65630 |
15.77 |
灌南縣 |
56631 |
1.86 |
57594 |
2.20 |
附:
1、指標解釋
(1)就業人員:指在各類法人單位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包括在崗職工和其他就業人員。在崗職工是指在本單位工作且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由單位支付各項工資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人員,以及上述人員中由于學習、病傷產假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在崗職工以外,實際參加本單位生產或工作并從本單位取得勞動報酬的人員。具體包括:非全日制人員、聘用的正式離退休人員、兼職人員和第二職業者,以及在本單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臺方人員。
(2)工資總額: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工資總額是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房費、個人所得稅、水費、電費、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基金個人繳納部分等。工資總額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3)平均工資:是指在報告期內單位發放工資的人均水平。計算公式為:平均工資=報告期工資總額/報告期平均人數。
2、統計范圍
城鎮地區全部非私營法人單位,具體包括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商投資經濟等單位。工資統計是統計單位的就業人員,而個體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非單位就業人員不在工資統計范圍內。
3.調查方法
根據國家統計局制定的《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制度》,對城鎮非私營單位工資統計采用全面調查的方法。
4.行業分類標準
工資統計的行業分類標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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