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6-00373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6-07-29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 | ||
文 號 | 連政發〔2016〕8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15〕151號)精神,進一步強化全市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提升依法治安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健康權益,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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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15〕151號)精神,進一步強化全市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提升依法治安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健康權益,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一)修訂完善規范性文件。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等一系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相關部門要及時對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制定安全生產十三五專項規劃,將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專項規劃,實現相互銜接、協調發展。
(二)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各地要認真貫徹《關于貫徹落實<江蘇省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的實施意見》(連發〔2014〕39號),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進一步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將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納入本地全年經濟指標考核內容,實現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要根據本地區和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情況、職責履行情況,嚴格實施一票否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依法加強對相關行業領域的監督管理,切實做到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上要做到五落實:即落實黨政同責,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落實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部門領導班子成員要在各自分管領域各負其責;落實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健全工作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充實專業力量;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和指導督促職責,加強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做好事故預防控制、應急響應和調查處理等工作;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獎懲制度,研究制定相關行業領域標準化工作實施意見,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定期向同級組織部門報送安全生產情況。
(三)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強化安全生產第一意識,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和義務。積極開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走上法治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規模以上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對安全生產工作均負有領導責任,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和管理人員實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企業要嚴格排查事故隱患,完善風險排查、評估、預警和防控機制,加強風險預控管理,按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相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備案。進一步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工貿企業安全審計工作。企業要通過機械化換人、機器人作業、自動化減人等措施,促進企業生產本質安全。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要規范安全管理工作,強化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重要環節安全管理。在重點行業領域企業推行安全總監制度,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企業應當建立完善職工代表大會等民主管理制度,企業負責人應當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接受職工民主監督。
(四)加強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事故調查處理力度。各行業領域發生一般及以上事故,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向上級部門、同級人民政府和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應當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援。要按照事故等級和管轄權限,依法開展事故調查,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積極支持配合事故調查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在組織事故調查時,應將企業是否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作為事故調查的重點內容之一,對于出現遲報、謊報和瞞報事故違法行為的,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完善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縣級負責查處的一般事故,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按規定掛牌督辦、審核把關。對性質嚴重的一般事故,由市級人民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提級調查。事故調查應當及時邀請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建立事故調查處理信息通報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制度,所有事故都要在規定時限內結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同時由負責查處事故的地方人民政府在結案1年后組織評估,并報送上一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對符合監察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在重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中的聯系和配合的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的,應當及時將有關證據材料及必要的調查材料復印件移交參與事故調查的檢察機關。
(五)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信用記錄,將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要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承諾、不良信用記錄、黑名單、誠信評價管理、誠信報告和執法信息公示等制度。對列入失信黑名單的企業,在經營、投融資、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進出口、出入境、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在十三五期間,全市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違法信息庫,實現全市聯網并面向社會公開查詢。
二、強化安全監管執法措施
(六)加強重點監管執法。各級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根據轄區、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分級分類確定重點監管的相關縣(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實施重點監管。對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冶金工貿、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海洋漁業、農業機械、船舶修造、煙花爆竹、城鎮燃氣等行業的企業和涉有限空間、涉氨制冷、涉爆粉塵以及職業病危害重點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與工傷保險部門要建立工傷事故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對一年內多次發生重傷以上事故、重復事故的企業要加大查處力度。要排查梳理各地區、各行業高危企業分布情況和近5年來事故發生情況,確定重點對象,納入重點監管范圍,實行動態管理。
(七)突出隱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有關建設規劃、設計環節的安全把關,防止從源頭上產生隱患。企業要切實履行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建檔、治理、通報、銷號等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管理原則,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重大隱患專家檢查和治理督辦制度,分層分級分類督促監管范圍內的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發現的所有重大隱患,都要逐條做到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并建立重大隱患治理激勵機制。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依法采取限期改正、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等措施,直至關閉退出。督促企業加強生產經營場所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防止職業病發生。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要及時向各地、各行業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通報。在十三五期間,全市所有企業實現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全覆蓋。
(八)創新監管執法方式。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明查暗訪等多種形式的監管執法機制。積極推行聯合執法、派駐執法和委托執法,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加強和規范基層特別是鄉鎮(街道)和各類經濟開發區、園區安全監管執法工作。實行陽光執法,明確執法范圍、內容和具體要求,對企業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執法。落實全市安全生產巡查制度,定期開展巡查。推行安全生產網格化動態監管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覆蓋到全市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和鄉村、社區。
(九)加強監管執法信息化建設。各地要將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作為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重要內容。積極推進監管執法信息化建設試點工作,按照大數據理念整合安全生產信息綜合平臺,統籌推進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信息化工作,實現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誠信、安全生產標準化、職業衛生管理、安全教育培訓、行政許可、監測檢驗、應急救援、事故責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加快建成縱向由基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橫向由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到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平臺體系。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探索運用移動執法、現場執法實時視頻記錄等手段,提高執法信息化水平。
(十)發揮市場功能服務安全監管。全面推進我市用人單位和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加強對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等政策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在依法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同時,鼓勵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理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風險抵押金的關系,推動建立社會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安全監管的機制。在長途客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領域繼續實施承運人責任保險制度,推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種設備、金屬冶煉與加工、水上運輸、船舶修造、涉氨制冷、涉爆粉塵等高危行業和重點領域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推動公共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投保火災公共責任保險。建立健全全市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和服務機制。支持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專業服務組織和注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參與安全生產工作,提供安全管理和技術服務。
(十一)推進聯合執法和司法銜接。健全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安全生產聯合執法由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組織、協調和實施,各參與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監管責任,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進行督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信息共享機制,探索建立違法行為或安全隱患的抄送抄告制度,做到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加強司法銜接,建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機構與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安全生產案情通報機制,聯合制定有關行政執法案件移送程序規則、證據標準等規章制度。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逾期不履行安全生產行政決定的,要依法強制執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規范安全監管執法行為
(十二)建立權力職責清單。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并完善安全生產事中和事后監管辦法,制定行政權力清單、部門職責清單等事項清單,以清單方式明確每項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權和責任,制定工作流程圖,并通過政府網站等載體,及時向社會公開。
(十三)全面實行執法檢查計劃。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分級分類監督管理的要求,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本級人民政府、上級部門規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根據各自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權限、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狀況、技術裝備和經費保障等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根據計劃要求,編制具體監督檢查方案,明確監督檢查區域、內容和重點。健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完成情況的考核獎懲制度,實現按計劃監督檢查的制度化、規范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監管執法制度,對同類事項進行一體化執法,降低執法成本。
(十四)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細化明確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關設施或者設備、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以及查封、扣押、取締和上限處罰等執法決定的具體情形、時限、執行責任和落實措施。建立完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制度,嚴格限定和合理規范處罰裁量權的行使。各有關部門依法對企業作出安全生產執法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要向社會公開執法信息。加強執法監督,建立執法行為審議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依法規范執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權。
四、提升監管執法保障能力
(十五)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依法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執法隊伍作為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建立專業化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實行綜合執法,提高監管實效。各地要在鄉鎮(街道)完善安監機構建設,各類開發區原則上要明確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設置,依法或經授權履行安全生產監管和執法職責。有條件的開發區可單獨設置安全生產監管局,統一負責開發區范圍內安全生產監管和執法工作;綜合設置監管部門的,要明確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也可由所在縣、區人民政府在開發區派駐安全生產監管分局,統一負責開發區范圍內監管執法工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設立和配備符合行業安全監管工作需要的機構和人員。2016年年底前,所有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完成縣、鄉兩級監管執法機構標準化建設目標,配齊辦公設施、執法車輛、執法記錄儀、現場監督檢測設備、防爆取證設備等執法裝備。2017年底前,所有執法人員配備使用便攜式移動執法終端。2018年底前,實現專業監管執法人員配比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
(十六)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安全監管執法培訓工作,嚴格落實持證上崗和繼續教育制度。對新錄用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堅持凡進必考必訓,所有人員都要經執法資格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對在崗人員每年輪訓一次。鼓勵安全監管干部報考注冊安全工程師等職業資格,在職攻讀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相關專業學歷和學位。定期開展市、縣安全監管執法技能比武,提升執法水平。宣傳推廣基層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先進典型,促進各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嚴格遵守廉潔勤政各項規定,依法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行風評議。加強管理,嚴格訓練,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紀律嚴明、廉潔執法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
(十七)加強基礎保障工作。各地要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的編制工作,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與其他有關部門加強協調銜接,確定科學合理的安全生產約束性、評價性指標和具體措施。推動我市在十三五時期,全面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能力、科技裝備、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等重點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經濟政策,根據政策需要和政府機構職能安排相關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經費,并納入同級財政保障范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落實好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崗位津貼。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用足用好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十八)營造良好安全監管執法環境。各地不得以招商引資、發展經濟等為由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設置障礙,全面清理、廢除影響和阻礙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相關規定,并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各級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主動接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各地要進一步暢通隱患、事故舉報監督渠道,鼓勵社會各界對安全生產建言獻策。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通報曝光違法行為,強化警示震懾。要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月和安康杯競賽等活動,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提升群眾安全意識,營造依法治安氛圍。
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強化組織領導,以最負責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最務實的作風、最有效的措施,積極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全面提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水平。市政府將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本實施意見情況列入年度考核。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