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3-00210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3-08-18 |
標 題 | 關于授予法國籍人士羅泰瑞先生“連云港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的決定 | ||
文 號 | 連政發〔2003〕13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2003年7月7日,法國籍人士、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羅蓋特有限公司總經理羅泰瑞先生在連云港宋跳高新工業園區視察項目工地時,發現在附近小河里游泳的一名十歲左右男孩不慎溺水,情況十分危急。羅泰瑞先生見狀,立即沖到河邊,毫不遲疑,縱身跳入水中,將溺水男童搶救上岸,挽救了孩子的生命,聞訊趕來的群眾紛紛表示感謝。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發〔2003〕133號
關于授予法國籍人士羅泰瑞先生“連云港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的決定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2003年7月7日,法國籍人士、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羅蓋特有限公司總經理羅泰瑞先生在連云港宋跳高新工業園區視察項目工地時,發現在附近小河里游泳的一名十歲左右男孩不慎溺水,情況十分危急。羅泰瑞先生見狀,立即沖到河邊,毫不遲疑,縱身跳入水中,將溺水男童搶救上岸,挽救了孩子的生命,聞訊趕來的群眾紛紛表示感謝。羅泰瑞先生勇救溺水兒童的事跡,經新聞媒體報道后,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廣大市民交口稱贊。為了表彰羅泰瑞先生奮不顧身、舍己救人的高尚行為,市政府決定授予羅泰瑞先生“連云港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
希望全市干群學習羅泰瑞先生挺身而出、見義勇為的勇敢精神,共同弘揚社會公德,匡扶社會正義,倡導良好的社會風尚,促進團結、友愛、互助新型人際關系的形成,為建設安全、文明、健康的社會秩序,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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