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1-00022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1-03-06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公布連云經濟開發區部分市級行政權力事項賦權清單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21〕1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經研究,決定公布《連云經濟開發區部分市級行政權力事項賦權清單》,請認真貫徹落實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發〔2021〕15號
市政府關于公布連云經濟開發區部分市級行政權力事項賦權清單的通知
連云區人民政府,市住建局: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和省“放管服”改革工作相關要求,按照“強區放權”工作部署,本著“依法下放、應放全放、能接盡放、權責一致”的原則,經研究,決定公布《連云經濟開發區部分市級行政權力事項賦權清單》,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規范做好承接工作。連云經濟開發區要認真做好下放權力事項的承接工作,主動與市住建局銜接,制定具體承接方案。市住建局要主動服務,并給予相應支持,對部分下放的權力事項要根據事項承接后的審批辦理需求,及時協調開通系統端口,同時切實承擔起市級主管部門相應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職責。相關賦權事項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承接到位。
二、嚴格落實管理制度。權力下放后,市住建局、連云經濟開發區要加強銜接,建立審管聯動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要求。連云經濟開發區要依法承擔賦權事項的管理職責,保障賦權事項進駐審批大廳統一集中辦理,切實提高承接能力和服務效率。
三、加強清單動態管理。對承接的權力事項,應納入地方政府行政權力清單。連云經濟開發區要在本通知印發2個月內,完成本級行政權力清單調整工作,并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布。
附件:連云經濟開發區部分市級行政權力事項賦權清單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連云經濟開發區部分市級行政權力
事項賦權清單
序號 |
權力編碼 |
權力名稱 |
權力類型 |
涉及部門 |
備注 |
1 |
000117052000 |
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 |
行政許可 |
市住建局 |
直接賦權 |
2 |
000117051000 |
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
行政許可 |
市住建局 |
直接賦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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