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1-00542 | ||
發(fā)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fā)文日期 | 2021-12-31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田灣核電站1、2號機組項目用海方案的批復 | ||
文 號 | 連政復〔2021〕3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你局上報的《關于申請審批田灣核電站1、2號機組項目用海方案的請示》(連自然資發(fā)〔2021〕550號)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批復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田灣核電站1、2號機組項目用海方案的批復.doc |
連政復〔2021〕37號
市政府關于田灣核電站1、2號機組項目用海方案的批復
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你局上報的《關于申請審批田灣核電站1、2號機組項目用海方案的請示》(連自然資發(fā)〔2021〕550號)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報的田灣核電站1、2號機組項目用海方案。
二、你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海域使用權變更手續(xù),做好項目用海服務保障。
此復。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掃一掃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