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5-00004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15-11-09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組建實施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15〕159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組建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組建實施意見》已經市十三屆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相關單位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9日
連云港市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組建實施意見
為更好發揮市屬國企骨干作用,示范帶動全市現代農業發展,按照市委《關于全面深化改革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連發〔2014〕4號)、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連發〔2014〕29號)要求,優化整合市級涉農資源資產,進一步拓寬農業投資、開發、發展領域,現就組建連云港市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農發集團”)制定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委推動現代農業邁上新臺階的總體要求,以為農服務為中心,整合農業資源,搭建服務平臺,全面推進產業培育、設施配套、商貿流通、為農服務四大建設,構建現代農業體系,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升生產能力和融資能力,增強核心競爭力和輻射帶動力,加快建設成為具有區域影響力的現代農業集團,切實履行領軍港城現代農業、豐富大宗農產品市場供應和提供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重要使命,為推動我市農業現代化進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貢獻。
二、組建原則
(一)堅持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原則。強化政府主導,整合市級涉農優質資源資產,實行資本化運作,用好國家產業政策,調優資產結構,做大農業資產規模,實現轉型發展,確保農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
(二)堅持市屬農業國有資產集中管理運營原則。堅持政企分開、事企分開,實行市屬國有涉農經營性資產集中管理運營,原屬政府資產采用政府出資方式、原屬企業的資產采用劃撥方式注入,形成合力,提升融資能力和開發能力,市級農業條線及相關涉農部門原有的管理權、監督權不變。
(三)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責任有機結合原則。發揮農業國有企業的優勢,聚焦“三農”,加大農業綜合開發,提升農業綜合服務水平,進一步調整和優化全市農業產業結構,帶動農民致富。要本著市場化定位和“走出去”發展戰略,堅持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切實提高市場競爭力和資本回報率,增加農業生產投資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又快又好發展。
(四)堅持平穩有序原則。保留連云港振興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興集團”),資產整體注入農發集團,既妥善化解歷史問題,也要平穩有序推進重組工作,有效防范重組風險,保持集團的持續健康經營,切實維護大局穩定。
三、出資來源
(一)振興集團市屬國有凈資產,整體注入農發集團;
(二)市級水利資產均為河道水利用地,共有土地資產6851.6畝(不含水面),其中大浦河1066.94畝,大浦副河797.59畝,大圣水庫1257.57畝,東鹽河3304.7畝,西鹽河424.8畝。目前,大浦河和大浦副河已辦理權證,先行注入,大圣水庫、東鹽河、西鹽河等尚未辦理權證,由市水利局負責辦證,待完善權證后,整體注入農發集團。對通榆河、臨洪濕地等涉及省市縣多個層面的資產,由市水利局進行確權,對明確的市級權屬資產,劃轉給農發集團。
四、公司注冊
(一)公司名稱:連云港市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二)公司性質:市屬國有控股公司。
(三)出資人:
1.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江蘇連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市政府以市水利局涉農資產出資,江蘇連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振興集團市屬國有資產出資。
(四)注冊資本:以各出資人的經營性凈資產作為公司注冊資本金,享有相應的股權。具體數額以資產清查審計數為準。
(五)注冊地: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興隆路17號。
(六)主要經營范圍:農業生產、開發、加工、貿易、研發與投融資。
五、組織架構
(一)領導機構
集團公司設立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有關人員、機構、職數和管理,按照市委《連云港市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辦法》執行。
1.黨委會:設立農發集團公司黨委,黨委書記1人、黨委副書記2人,其中:黨委書記兼董事長,1名黨委副書記兼任總經理,1名為專職副書記,設1名紀委書記;黨員經理層人員、工會主席可擔任黨委委員,監事會主席可進黨委成員班子。黨委書記、副書記和紀委書記分別由市委和市委組織部任命,工會主席按工會法定程序產生。
2.董事會:公司董事會由5人組成,3名內部董事,董事長、總經理和職工董事各1名,董事長由市委任命,董事由出資人委派,職工董事由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2名外部董事由市國資委委派。董事會每屆任期3年。公司總經理任副董事長。董事會下設戰略與投資決策、審計與風險管控、績效與薪酬和提名委員會四個專業委員會。除總經理外,經理層人員原則上不進入董事會。
3.監事會:公司監事會由5人組成,監事會主席1名(副處級)、專職監事2名,職工監事2名。監事會主席由市委提名,市政府任命,市國資委派駐,專職監事由市國資委委派,職工監事由職代會選舉產生。監事會對董事會及經理層的成員履職情況進行監督。
4.經理層。共5人,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4名。總經理由市委提名,按相關程序任命。根據工作需要,可設常務副總經理、兼職或專職總會計師、總農藝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各1名,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由市委組織部提名,按相關程序任命,其余由董事會面向社會或企業內部選聘,任免前報市國資委備案。經理層職責為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公司經理層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3年。
5.農發集團納入市國資委監管范圍,經營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黨委會成員、監事會主席任職資格由市委組織部提出,董事會、經理層和總會計師的任職資格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國資委提出,總農藝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的任職資格由董事會提出。
6.實行董事會決策權與經理層經營權分離。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有用人權、決策權、經營權。要建立健全黨委會、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經理層、監事會工作規則。公司實行重大決策失誤和經濟損失終身追究制。
(二)內設機構
1.黨群部門設置3個部門:分別為黨群工作部,紀委監察室,工會。
2.經理層下設8個部門:分別為辦公室、財務管理部、戰略投資部、生產經營部、工程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資本運作部、審計部,負責集團日常生產、經營、財務、監督及行政等工作,具體部門設置待董事會成立后,由董事會研究決定。
(三)下屬公司。根據資產整合情況和目標定位,由農發集團成立種植業專業公司、養殖業專業公司、加工貿易公司、農業投資經營公司、農業開發公司、研發監管中心等6個子公司,將來根據市場需求,與縣區國有農業資本融合,成立縣區子公司,進行投融資開發。
六、企業內部改革
圍繞集團組建目標的實現,深化企業內部改革,著力推進人才市場化選聘、職工績效激勵機制和內部防控體系三項工作。
(一)深化選人用人機制改革。推行全員聘用制,建立企業培育和市場化選聘相結合的職業經理人制度,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根據崗位特性,科學確定競爭性選拔用人素質和必備條件,注重素質、能力和一貫表現,實現比選擇優。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對原有市管干部,管理渠道不變。對改革后通過競聘新進人員,由企業自行管理使用。
(二)建立新型績效激勵機制。實行“定責、定崗、定薪、不定人”的用人和分配機制,根據部門和崗位承擔的工作責任、業務量和貢獻率,實施分類考核,合理拉開各類人員之間薪酬差距,最大限度激發企業內生活力和職工積極性。推行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建立企業經濟年審制度,審計結果與考核結果和領導班子成員的薪酬增減、職位升降和繼續聘用掛鉤。
(三)健全內部風險防控體系。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健全財務審計、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約束機制和企業資產重大損失責任追究機制。實行總部歸口管理,增強對人、財、物的統籌管控能力,提高管控效能。規范企業領導人員履職待遇、資金支出、貿易合同和招投標管理,形成責任、權利、義務對等的運行機制。
七、主要業務板塊
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圍繞農業現代化,發揮市屬農業國有企業龍頭作用,整合全市農業資源,把農業做大做強,調整產業結構,實施規模經濟,改革傳統農業生產方式方法,提高農業效益,增加農民收入,保障農民合法權益。
(一)發展高產高效現代農業。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龍頭和主力軍作用,帶領農村改革,與縣區成立農業子公司,進行土地流轉和開發利用,發展現代特色種植業和設施養殖業,打造區域性現代農業基地和園區,提升品牌示范效應。
(二)實施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突出對重點農田水利、高標準農田等開發利用,讓丘陵地區能灌,平原地區能排,推動旱澇保收,提高農業基礎設施開發能力。加大糧食烘干、倉儲等農業裝備投入,提供農業產業配套服務,加快實現農業生產全程機械化。
(三)帶頭發展農產品加工業。以優質糧食、花卉苗木、特色畜禽等農產品為基礎,發展深加工產業,提升附加值,打造農業加工龍頭企業。培育綠色有機農產品,搭建電商平臺,發展外向型經濟,深化貿易合作,推動電商與實體流通結合,提升流通能力。
(四)加大農業科技創新示范。加大農業科技投入,推動產學研合作,開展種子、育苗等科技研發創新,強化信息技術在農業領域的集成應用,促進互聯網+農業的深度融合,努力在生物育種、智能農業等領域發揮龍頭帶動和示范引領作用。
(五)提升農業綜合服務水平。發展現代種業服務,加大新品種示范推廣和農產品烘干、儲運、加工、銷售等服務力度。整合農業檢驗檢測資源,建立市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發展農業生產融資服務,培育農業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農業擔保公司,設立農業產業投資基金,強化金融支農示范效果。
八、發展目標
以“一年拉開框架、兩年初具規模、三年崛起港城、五年建成國家龍頭”為目標,今年底整合市級涉農資產,完成集團組建;明年起,全面拉開管理運營框架,打造一批國家級、省級名牌農產品,形成集團主業全產業鏈,建成百億企業;“十三五”末,農發集團培育1-2個子公司實現上市,建成區域影響力的現代農業集團。具備條件時,走出國門、走向世界,建設跨國農業集團。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強工作領導。成立農發集團組建工作領導小組,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建議盡快明確籌備小組人員。按照統籌規劃、穩妥推進、高效有序的要求,市各相關部門統一思想、協調配合,及時解決問題,扎實推進農發集團組建各項工作。各相關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農發集團組建的重要意義,引導廣大干部職工理解、支持和參與綜合改革,營造有利于改革發展的濃厚氛圍。
(二)明確工作責任。市國資委要對農發集團組建進行指導,協助做好資產清查等相關工作。市級農業條線各有關單位要積極支持農發集團組建,認真做好清產核資工作,確保劃入資產質量;要完成農發集團“十三五”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編制工作,進一步優化農發集團主攻方向和產業布局,共同研究制定產業規劃,保持農業基礎設施項目投資與產業發展相互融合。維穩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妥善處理各方面關系,制定相應預案,關注輿情動態,保障改革重組順利進行。
(三)加強督查指導。集團改革重組時間要求緊、涉及部門多,市各相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明確責任分工,加快工作進度,序時完成重組資產審計、資本金注入、經營性與公益性資產分離等工作。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職能,及時出臺《連云港市農發集團章程》。
(四)落實扶持政策。各職能部門要通力協作,盡快將市級涉農經營性資產確權辦證,完善手續,整體注入到農發集團。對農發集團承擔的政府公益性項目或非經營性項目,要明確資源配置方式、途徑和時限,確保配置足量的有效資源,以平衡建設資金。由政府購買服務的公共服務類項目,明確政府購買服務的資金來源及方式等,并簽訂回購或租賃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