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2-00017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2-01-20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猴嘴中心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復 | ||
文 號 | 連政復〔2022〕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關于猴嘴中心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復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復〔2022〕7號.doc |
連政復〔2022〕7號
市政府關于猴嘴中心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復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你局上報的《關于報請審批<猴嘴中心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請示》(連自然資發〔2022〕1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局上報的《猴嘴中心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二、《猴嘴中心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劃范圍北起先鋒路,南至港城大道,西到大浦路、池月路,東至東鹽河,總面積4.38平方公里。規劃定位為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南入口的重要展示窗口和宜居、宜業、宜游新城區。
三、在下一階段的規劃實施中,要依據規劃確定的控制原則和各項技術指標,嚴格控制好各項用地及建設;合理布局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及基礎設施;加強規劃范圍內生態環境的保護;處理好土地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
四、經市政府批準的《猴嘴中心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是指導該片區建設和管理的依據,規劃確定的強制性內容不得擅自變更。你局要會同市開發區管委會加強規劃控制和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障規劃實施。規劃內容如需變更,應按規定程序報批。
此復。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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