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1-00496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1-11-10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成立連云港市港口建設發展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21〕99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港口建設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連云港市港口建設發展協調工作領導小組。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成立連云港市港口建設發展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doc |
市政府關于成立連云港市港口建設發展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港口建設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連云港市港口建設發展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導小組
組 長:馬士光 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副組長: 楊新忠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高美峰 副市長
成 員:韓尚富 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
孫志偉 市二級巡視員
韋懷余 市發改委主任,市糧儲局局長
陸普桂 市財政局局長
孔令泰 市自然資源局局長,市林業局局長、市海洋局局長
唐光普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王友君 市住建局局長,市人防辦主任、市地震局局長、市園林局局長
毛善通 市交通局局長,市港口局局長、市鐵路辦主任
崔萬平 市商務局二級調研員
張 浩 連云港海事局局長
陳新東 連云港海關關長
曹明麗 灌云縣政府縣長
蘇衛哲 灌南縣政府縣長
李 莉 贛榆區政府區長
李占超 連云區政府區長
趙厚峰 東中西示范區(徐圩新區)管委會主任
張 磊 連云港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市商務局副局長(掛職)
丁 銳 連云港港口控股集團董事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高美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孫志偉、毛善通、丁銳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承擔。
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加快港口建設發展的意見和各項扶持政策,定期研究港口建設發展的重大事項,制定事關港口建設發展大局的各項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港口建設發展的重大問題。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及時協調港口建設發展的各種矛盾,組織落實、綜合指導、跟蹤推進領導小組議定的重要事項,向領導小組作港口建設發展情況工作報告和提出建議。
(三)成員單位職責
市發改委:負責統籌港口與城市、產業協調發展;按照建設項目基本程序進行港口建設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手續及向上跟蹤、落實項目報批工作;負責爭取國家、省在港口相關重點項目布局上對連云港的傾斜政策。
市財政局:負責本級財政對港口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財政扶持資金安排,并對上爭取落實國家、省港口建設發展專項資金;在國家和省、市規定的權限內,負責落實出口退稅等港口有關財稅優惠政策。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做好國土空間規劃與港口規劃的銜接;落實港口基礎設施用地用海和向國家、省有關部門爭取在用地、濕地占補等指標上優先安排;負責港口建設項目自然資源條線權證的審查核發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指導監督港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調落實港口規劃、建設項目相關環評的審查、審批和向上爭取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港口建設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查和消防驗收工作;督促指導港口建設項目的消防驗收備案工作;按照職能權限督促指導相關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辦理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港口規劃編制、項目建設管理和生產運營監管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港口岸線及相應陸域的規劃管理;負責制定港口發展政策、措施,并做好向上爭取和政策落實工作;統籌全市船舶進出港計劃和引航調度工作;統籌港口公共基礎設施的前期研究和項目推進,協調指導港口碼頭項目的前期工作;統籌港口集疏運體系建設。
市商務局:負責牽頭港區開放和擴大開放工作,協調處理港口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口岸問題;協調推進口岸貿易便利化,指導推動口岸營商環境優化;統籌口岸信息化平臺建設;指導利用自貿試驗區政策優勢,積極探索區港聯動新模式,推進優勢疊加、聯動創新。
連云港海事局:負責沿海港口開放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口岸開放等工作的統一管理。
連云港海關:負責沿海港口進出境貨物、運輸工具監管,進出境人員行李物品驗放,辦理關稅征收、查緝走私等海關業務。
灌云縣、灌南縣:負責縣域相關規劃與港口規劃的銜接;組織灌河港區港口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實施與港口相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推動為臨港產業服務的碼頭建設,推動港園互通聯動;牽頭建立灌河港區常態化通航安全保障機制,負責屬地口岸保障工作。
贛榆區:負責管轄區域內相關規劃與港口規劃的銜接;組織贛榆港區港口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實施與港口相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推動為臨港產業服務的碼頭建設,推動港園互通聯動;牽頭建立贛榆港區常態化通航安全保障機制,負責屬地口岸保障工作。
連云區:負責管轄區域內城鎮建設與港口規劃、建設項目相銜接;負責實施與港口相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上合物流園與港區互通聯動,連云港區港城融合協調發展;負責連云港區港口重大項目建設涉及的轄區內居民生產生活協調的穩定工作;牽頭建立連云港區常態化通航安全保障機制,負責屬地口岸保障工作。
徐圩新區:負責管轄區域內產業規劃等規劃與港口規劃的銜接;組織徐圩港區港口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實施與港口相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公、鐵、水”多式聯運體系建設;統籌推動為臨港產業服務的碼頭建設,提高碼頭服務產業的能力,推動港園互通聯動;牽頭建立徐圩港區常態化通航安全保障機制,負責屬地口岸保障工作。
市開發區:負責利用國家級開發區和自貿試驗區的政策優勢,整合拓展退稅功能和保稅物流功能,實現區港聯動和功能疊加,推動港園互通聯動。
港口控股集團:負責港口碼頭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項目前期工作;負責港口生產和貨物市場的拓展,負責培育航線航班,完成年度生產目標;參與全市港口碼頭及其他經營性項目開發、建設和運營;負責港口與國內外知名港航企業、物流企業、資產公司的戰略性合作,拓寬港口融資渠道。
三、議事規則
領導小組會議由組長或委托副組長召集。涉及港口建設發展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政策和重大決策、重大事項等,港口控股集團或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其他成員單位先提交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審議,再按程序辦理或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