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0-00303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0-12-31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20〕12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已經市十四屆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已經市十四屆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將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按照綠色發展理念,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切實解決影響人民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順利完成國家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家環境保護環境與健康工作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落實生態環境風險納入常態化管理要求,以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制度建設、風險評估與識別、風險防控和公眾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為工作重點,基于全市產業結構布局、污染源特征、人群暴露、環境健康風險水平和現有工作基礎,探索完善環境健康風險管理與現有生態環境管理制度的銜接,穩步推進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實現港城生態環境優美、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為國家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和“健康中國”建設作出貢獻。
二、總體目標
到2022年,全市建成以環境健康風險評估、風險識別、風險管控和公眾健康素養提升為核心的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體系,環境健康風險管控與現有生態環境管理制度有機融合;重點行業、園區環境健康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有利于公眾健康的生產和生活環境;全市無生態環境問題引發的重大疾病發生,城鄉居民環境與健康素養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先行先試,注重創新驅動。針對全市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結合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總體發展規劃,科學設定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的近期和遠期目標,因地制宜、細化任務、完善措施、精準發力,推動實現重點突破與整體創新,形成長效機制。
(二)堅持統籌協調,促進分步實施。堅持全局統籌和政府主導相結合,注重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工作與相關試點示范的有機融合、統籌推進。推動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監測、管控以及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的相互銜接,分領域、分區域逐步落實,促進生態價值提升與轉化。
(三)堅持責任明確,加強協同聯動。明確責任分工,將目標、任務逐一落實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針對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涉及的部門,加強相關部門協同聯動機制建設,發揮協同增效作用,形成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經驗。
(四)堅持理念先行,倡導全民參與。通過制度政策與保障措施,大力宣傳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理念,推動形成“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提升生態環境風險管理意識,將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和健康素養轉化為管理部門的內在驅動需求,突出社會組織和公眾監督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各階層參與試點工作。
四、工作內容
(一)開展區域環境健康風險評估。基于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環境統計、企業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中相關數據開展區域環境健康風險源識別,開展重點園區內的區域突發環境事件健康風險評估。基于產業結構、污染物種類、污染物排放、人群分布、人群暴露途徑等資料數據,開展全市范圍內的區域累積性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結合突發性和累積性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結果,對突發性和累積性環境健康風險進行分區、分級,并根據風險分區、分級結果分別繪制風險地圖。(市級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衛健委、市統計局等;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以下工作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具體落實,不再重復)
(二)明確環境健康風險管理目標。基于區域突發性和累積性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結果,結合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和產業發展規劃,合理確定環境健康風險管理的對象,包括區域、行業、企業、介質和優控污染物。綜合考慮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需求、社會經濟效益和技術可行性等因素,明確環境健康風險管理水平和風險管控目標,形成高環境健康風險污染源清單及優控污染物名錄。(市級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衛健委、市統計局等)
(三)推進環境健康風險管理與行業準入銜接。2021年,在我市“三線一單”試點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管理要求,將高環境健康風險行業和污染物納入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結合環境健康風險管控目標,將環境與健康高風險行業和優控污染物納入建設項目環境準入要求,并更新《連云港市化工產業建設項目環境準入管控要求(2018年版)》。采取限制使用、鼓勵替代等措施調整環境與健康高風險行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避免在環境與健康高風險區新建和擴建排放高污染或高環境風險污染物的項目。(市級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四)將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納入環境影響評價要求。2021年,根據累積性環境健康風險地圖,選擇位于高環境健康風險區域的工業園區開展環境影響評價試點,要求園區在制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時構建評價指標體系,分析、預測、評價規劃實施可能對人群健康產生的影響,提出環境健康風險管控對策、措施和跟蹤評價方案。2021年,在石化、醫藥等高污染行業選取重點企業開展試點工作,要求企業在環境影響評價中開展環境健康風險評估,識別主要環境健康風險物質及其來源,根據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結果制定風險防控措施。(市級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五)推進環境健康風險管理與排污許可融合。試點期間,以保護公眾健康為出發點,結合我市累積性環境健康風險地圖與各區域的風險管控目標,合理確定各區域內各行業、各類污染物的許可排放量,進而明確各排污企業可排放的污染物種類以及各類污染物的排放量,根據排污許可核發相關要求更新排污許可要求,實現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和排污許可制度的有機融合,探索開展有毒有害物質的風險管理。(市級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六)開展高環境健康風險管控。2022年起,對高環境健康風險區域內重點企業進行重點管控,將其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依法督促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防范,通過清潔生產審核、信息公開等舉措最大限度降低高環境健康風險區域內企業原廢料運輸以及產品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對公眾健康和環境的影響。定期開展石化、醫藥等行業環境健康風險專項排查整治,最大限度降低環境健康風險。加強危險廢物從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到最終處置全過程的風險管控,避免危險廢物違規處置導致公眾健康損害事件發生。(市級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
(七)開展環境健康風險后評估試點。2022年,選取典型工業園區開展環境健康風險后評估試點,評價園區內生態、環境問題和人群健康狀況與現有的開發模式、規劃布局、產業結構、產業規模和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關系,重點識別導致人群健康狀況發生顯著變化的不良環境影響,主要包括園區建設導致難降解、易生物蓄積、長期接觸對人群產生危害作用的重金屬污染物、無機和有機污染物、放射性污染物、微生物等在水、大氣和土壤環境介質中的變化情況,以及由此導致的人群健康影響和人居生態環境發生的不良變化等,提出應重點關注的環境與健康問題以及相應的解決措施。(市級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衛健委)
(八)推動醫藥行業健康升級。試點期間,加快醫藥行業綠色升級,將“全流程無害化生產、全方位保障公眾健康”作為醫藥行業的新標簽,強化醫藥行業環境健康風險溝通。探索開展醫藥行業環境健康風險評估,通過視頻、動畫等方式動態展現不同生產方式在生產過程中的風險,充分體現工藝、原料改進對健康風險降低程度,充分體現現有醫藥產業在保護公眾健康方面的先進性和前瞻性,打造獨具連云港特色的醫藥產業標簽。(市級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衛健委)
(九)完善環境與健康綜合監測體系。2021年6月30日前,結合高環境健康風險污染源清單和環境健康風險地圖,調整優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在環境與健康高風險區域增設監測點位。基于高環境健康風險污染源清單和優控污染物名錄,在現有環境監測基礎上適當增加相關監測指標,完善生態環境綜合監測體系,保障人群健康。(市級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十)提升公眾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水平。試點期間,結合現有生態環境保護宣教工作,通過講座、活動、紙媒、網絡媒體、微視頻、隨手拍、廣告片等多種宣傳渠道,大力普及環境與健康基本理念、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邀請行業領域專家,在黨政機關、園區、企事業單位開展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講座,普及環境與健康管理理念。結合“世界環境日”“世界健康日”等主題活動,在社區和學校開展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宣傳活動,提升公眾環境與健康素養水平。推動環境健康風險信息公開,充分發揮公眾監督力量進行生態環境和健康風險管理。開展全市環境與健康素養調查,持續監測公眾環境與健康素養水平。(市級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衛健委)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連云港市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推進領導小組,統籌推進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工作推進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協調推進日常事務,督促各相關部門履行職責,定期通報工作推進情況。各部門嚴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明確專人負責,嚴格落實各項試點任務。
(二)加強技術保障。加強環境與健康人才和創新團隊引進力度,提升環境健康風險源識別、評估和管控能力。同時,借助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技術單位力量,充分發揮各單位在環境與健康管理領域的特長,高站位、高視角推進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開展。探索構建具有我市特色的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模式。
(三)加大資金支持。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各級政府要研究完善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資金籌措方案,統籌財政資金,加大對環境調查、監測和風險評估等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同時,積極向上級爭取資金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相關工作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強化宣傳引導。加大對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工作的宣傳力度,增強市民對環境與健康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市級部門、各縣區以 “誰牽頭,誰宣傳”為原則,面向學校、社區、家庭、企業定點開展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專題教育活動。廣泛動員媒體通過微博、微信、官網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引導,制作廣告宣傳片,營造良好輿論環境、打造品牌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