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0-00138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0-07-23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穩外資促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20〕6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現將《連云港市穩外資促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發〔2020〕62號.pdf |
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穩外資促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連云港市穩外資促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連云港市穩外資促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外資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3號)和《省政府關于促進利用外資穩中提質做好招商安商穩商工作的若干意見》(蘇政發〔2020〕43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以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做好招商、安商、穩商工作,穩定和擴大利用外資,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全力做好穩外資工作,現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強對穩外資工作領導
(一)建立領導推動機制。實行利用外資領導負責制,各縣區、功能板塊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利用外資的第一責任人。落實“通報、督查、約談、考核、激勵”五項機制,形成強有力的壓力傳導和激勵問責機制。建立市、縣區(功能板塊)外資大項目專班機制、“直通車”制度和會商會辦制度,加強形勢研判和工作調度,協調解決困難問題,提出政策舉措和工作建議。充分發揮市開放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及時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促進、保護和管理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形成抓外資、促外資、穩外資的整體合力。各級商務部門要建立工作機構,加強人員配備,突出目標導向,強化工作舉措。(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以下各項措施均需各縣區、功能板塊落實,不再列出)
(二)強化目標督導考核。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考核導向,建立目標考評機制,做到目標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各縣區、功能板塊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外資招引考核辦法,努力形成抓招引、重項目的良好氛圍。建立完善全市利用外資“周跟蹤、月通報、季督查、半年點評、年底考核”制度,每季度對各責任單位外資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通報,定期召開全市利用外資工作推進會、點評會,年底集中進行利用外資目標考評,對利用外資完成情況較好的單位給予表揚,對完成情況較差的單位給予批評并約談主要負責人。(責任單位:市考核辦、市目標辦、市商務局)
二、貫徹落實對外開放政策
(三)拓寬利用外資領域。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進一步加快服務業對外開放,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提高金融業對外開放水平,落實汽車領域外資政策,鼓勵外商投資新開放領域。(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保監分局)
(四)推動自貿試驗區開展先行先試。貫徹落實《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推動自貿試驗區進一步加大開放力度,深入推進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深入貫徹落實省、市自貿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加快打造更加自由便利的自貿試驗區投資管理體系。推動自貿試驗區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完善外商投資促進、項目跟蹤服務和投訴工作機制。鼓勵自貿試驗區在法定權限內制定外商投資促進政策,加大項目招引力度,加快推動外資總部和功能性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培育、集聚。按照“下放是原則,不下放是例外”原則,將能夠下放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依法下放至自貿試驗區,積極做好相關事權承接工作。推動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的舉措經驗率先在國家級開發區復制推廣。(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市發改委、市司法局、市政務辦,連云區、市開發區、徐圩新區)
三、強化外商投資促進和服務
(五)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下企業服務。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市減稅降費、就業穩崗、降低要素成本、強化金融支持等各項惠企援企政策舉措,確保內外資企業同等享受助企紓困政策。協助外資企業解決用工、物流、資金等共性問題,“一對一”幫助企業解決個性化問題。推動上下游協同復工達產,重點支持龍頭外資企業及其關鍵配套企業加快恢復產能,保持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在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前提下,進一步做好外籍必要經貿人員來連邀請工作,做好有關防疫保護和復工返崗工作。(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外辦)
(六)充分發揮外資工作專班作用。優化市外貿外資協調機制,建立完善重點外資企業、項目監測平臺,加強形勢研判和工作調度,加強用地、用能、資金等方面要素保障,幫助企業解決問題和困難,會辦會商重點外資企業、外資項目存在的困難、問題和訴求,做好向上匯報、爭取支持工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資源局)
(七)優化投資促進工作體系。積極參與“新加坡—江蘇合作理事會”“蘇港合作聯席會議”等省級對外合作機制,精準對接我省駐國(境)外經貿代表機構,引導優質資源向我市集聚。強化我市駐外招商聯絡處、異地連云港商會招商引資工作職能,基于合作協議履行情況進行績效考評和激勵。各縣區、功能板塊要整合資源,統籌招商,因地制宜建立靈活的招商組織架構,鼓勵搭建項目共享平臺,成立招商聯盟,實現錯位發展、利益共享。(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委臺辦、市外辦、市僑辦、市僑聯、市貿促會、市工商聯)
(八)加強招商引資激勵。鼓勵各縣區、功能板塊出臺招商工作激勵措施,將招商成果、服務成效等納入考核激勵,對招商部門、團隊非公務員崗位允許實行更加靈活的激勵措施,可按照有關規定探索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等多種分配機制。加強與境內外投資促進機構合作,鼓勵其引進符合當地產業發展導向的外資項目,各縣區、功能板塊對符合當地產業發展導向的外商投資新設或增資項目,可按照其對當地的經濟社會綜合貢獻度給予獎勵。鼓勵各縣區、功能板塊對出境開展招商活動的團組在出國批數、人員數量和經費方面予以適度傾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人社局、市外辦)
(九)創新投資促進工作方式。采取“面對面”“屏對屏”并舉,積極開展投資促進活動,持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強網站、微信、微博等媒介載體運用,鞏固提升“線上”“不見面”招商推介水平。完善市級在談、簽約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扎實推動項目取得進展。編制市級投資指南、對外招商項目手冊、招商宣傳片等招商資料,支持各縣區、功能板塊編制發布外商投資指引,及時公布各類法規政策、辦事指南等,在政策允許和法定權限范圍內制定出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為外國投資者和外資企業提供服務和便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十)發揮開發區引資平臺作用。完善開發區考核評價辦法,提高利用外資考核評價指標權重。抓好省級以上開發園區建設特色創新示范園區、國際合作園區和智慧園區,圍繞主導產業發展,瞄準發達經濟體、世界500強企業、產業鏈價值鏈中高端,引進一批龍頭型、旗艦型外資項目。深化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全面推進區域評估工作,為外資企業提供良好服務。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引進外資企業和人才的激勵機制和獎勵補貼政策。推動有條件的開發區建設國際化社區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完善高水平醫療、養老、文化教育等功能配套。鼓勵和支持開發區引進境外創新型企業、創業投資機構等,推動外資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十一)建立健全協調服務工作機制。開展“三訪三服務”活動,廣泛走訪、專訪、回訪企業,傾力服務外資企業、服務招商引資、服務項目落地,加強與外資企業面對面溝通交流。發揮重大外資項目領導掛鉤聯系機制作用,為外資重大項目提供“直通車”服務。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投訴工作機制,通過建立投訴處理聯席會議制度、設立或指定外資企業投訴受理機構,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及時處理外資企業投訴。發揮外資企業政企協調服務機制作用,強化部門協同合作,解決企業實際困難。落實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實施外資企業年度報告“多報合一”,優化信息報送渠道。(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
四、提高外商投資便利化程度
(十二)降低資金跨境使用成本。探索開展跨境人民幣創新試點業務,推動實施允許外資企業人民幣資本金用于向境內關聯企業發放委托貸款等措施。全面推廣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推進外債登記管理便利化。落實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自主選擇借用外債模式。允許非投資性外資企業在不違反現行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且境內所投項目真實、合規的前提下,依法開展境內股權投資。(責任單位: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
(十三)提高來連工作便利度。對緊缺型創新創業人才、高級技能人才等專業人才來連工作,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申請人情況放寬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限制。國內重點高等院校獲得本科以上學歷的外國優秀留學生,畢業后在連云港從事創新創業活動的,可憑高校畢業證書和創新創業等證明材料,申辦有效期2至5年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連續兩次辦理1年以上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行為的外國人,可在第三次申請時按規定簽發5年有效期的工作類居留許可。優化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和工作類居留許可辦事流程,建立部門信息共享機制,探索整合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和工作類居留許可。(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四)優化外資項目規劃用地審批程序。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動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合并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對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合并,統一核發新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對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同步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責任單位:市資源局)
五、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
(十五)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法規政策。各地各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及配套法規,認真做好宣傳解讀。嚴格遵照外商投資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對外商投資實施行政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行政許可范圍、程序及標準等,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通過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行政強制等,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轉讓技術。各地各部門制定出臺涉及外商投資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加強合法性審核,并事先征求外資代表企業、相關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建議,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施行間隔期,提高政策可預見性和透明度。(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辦)
(十六)保持外資政策連續性穩定性。進一步優化和完善我市外商投資促進、投資管理和投資保護機制。各地要嚴格兌現向投資者及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等活動中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
(十七)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持續清理與企業性質掛鉤的行業準入、資質標準、產業補貼等規定和做法,保障內外資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統一內外資建筑業企業承攬業務范圍。落實外國投資者申請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經營等業務相關規定。按照內外資同等待遇原則,落實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資質審批相關規定。(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文廣旅局)
(十八)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和政府采購。推動內外資企業公平參與標準化工作,鼓勵外資企業參與醫療器械、食品藥品、信息化產品等標準制定。加大政府采購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外資企業產品的支持力度。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供應商條件確定、評標標準等方面,不得對外資企業實行歧視性待遇,不得限定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投資者國別以及產品或服務品牌等。(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十九)聯動化解涉外企矛盾。健全推廣現有涉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聯動機制,廣泛發動涉外商會、協會等社會力量參與矛盾糾紛化解,積極培育建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著力解決引發涉外企矛盾糾紛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積極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與司法調解的銜接互動,及時有效地把涉外企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切實維護外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社會和諧穩定。(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市商務局、市司法局、市僑聯、市工商聯)
(二十)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作用。充分發揮訴訟保全的制度效能,依法適用舉證妨礙和信息披露制度。運用精細化裁判的理念和方式,全面彌補權利人損失。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發揮技術專家、技術調查官等查明技術事實的作用,快速有效認定技術事實。發揮行業協會、專業調解組織的作用,推進網絡調解,引導當事人多渠道、多途徑解決糾紛。結合世界知識產權日宣傳周活動,集中發布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和典型案例。(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
(二十一)強化知識產權應用保護。鼓勵知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在連云港設立辦事機構,各地可結合實際給予支持。健全市、縣區、功能板塊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體系,完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移送制度,加大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推進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快維中心、維權援助中心建設。推進知識產權仲裁和調解,探索多元化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機制。推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電商企業政企協作,引導電商企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
(二十二)規范監管執法行為。發布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制定安全生產年度執法計劃,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檢查常態化,合理設定監督執法檢查頻次。依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采取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落實《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精準采取應急管控措施。落實《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社局)
六、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效益
(二十三)支持外資企業研發創新。引導外資企業加強自主研發,加快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鼓勵跨國公司與本土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建立聯合研發機構,開展研發合作。堅持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相結合,引進一批全球前沿技術和適應產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培訓、指導和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
(二十四)鼓勵外資參與產業集群建設。圍繞產業布局,聚焦重大外資項目,加大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招引力度,力爭引進一批外資大項目和行業領軍企業、創新型企業。鼓勵各地結合本地產業地標,聚焦“強核、補鏈、延鏈”,進一步梳理產業鏈圖譜和關鍵環節清單,強化產業鏈招商和要素集聚,重點打造生物醫藥和新型醫療器械、集成電路、高端裝備、汽車及零部件等外商投資先進制造業集群。支持外資企業整合上下游產業鏈,拓展產業布局。鼓勵外商投向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商務局)
(二十五)積極培育外資總部經濟。貫徹落實外資總部經濟和功能性機構鼓勵政策,加大對外資總部經濟和功能性機構的培育、支持和申報力度。積極引導和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加快設立外資總部經濟和功能性機構,進一步優化企業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二十六)提高外貿外資協同發展水平。支持外資企業利用現有技術和生產能力,開拓國內市場,創建自主品牌,形成出口和內貿并重的多元發展能力。穩步推進綜合保稅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試點工作,降低外資企業內銷成本。鼓勵外資企業擴大先進設備和關鍵零部件進口,提升技術含量和裝備水平。(責任單位:連云港海關、市稅務局、市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