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6-00709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6-11-11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連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6〕12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要求,經研究,決定成立連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連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要求,經研究,決定成立連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作為市政府涉法事務的參謀和助手,主要工作任務是:重大行政決策法律論證、合法性審查;重要政府規范性文件研究、論證;重大、疑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研究、論證;重要經濟項目、資產處置、涉及社會穩定重要事項、重大突發事件法律論證;重要合同、協議審查、洽談;市政府交辦或者委托的訴訟、仲裁及其他工作事項。
二、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主要組成人員
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法律顧問組成。主任委員由分管法制工作副市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政府法制辦主任擔任,法律顧問從政府法制機構直接從事政府法律事務經驗豐富人員、高等院校法學專業知名學者以及律師事務所知名執業律師中聘任。
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法制辦,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兼任,辦公室具體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法律顧問的選聘、聯絡、組織以及協調等具體工作。
三、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經費
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工作經費和采取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方式聘請學者、專家的費用,通過專門設立市政府法律顧問專項經費據實支付。具體辦法由市政府法制辦會同市財政局制定。
四、市政府法制辦負責制定工作規則。
附件:連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1月8日
附件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主 任:王加培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主任:宋 波 市政府副秘書長
秦國臣 市政府法制辦主任
委 員:馬太建 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王建明 市司法局副局長
周 毓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周佑勇 東南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
肖澤晟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王春業 河海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玉萍 淮海工學院法學院副教授
趙科學 淮海工學院法學院副教授
吉玉泉 連云港師專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
薛濟民 江蘇薛濟民律師事務所主任
郭中方 江蘇田灣律師事務所主任
曹立志 江蘇蒼梧律師事務所主任
徐道波 江蘇云臺山律師事務所主任
李寒松 江蘇明亮律師事務所主任
張 宏 江蘇宏浩律師事務所主任
李玉龍 江蘇明智達律師事務所主任
高海洋 江蘇和濟律師事務所主任
張 華 江蘇同科律師事務所主任
于 標 江蘇新浦律師事務所主任
程 巖 江蘇順策律師事務所主任
范江華 江蘇公善民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張大光 江蘇華德律師事務所律師
朱 江 江蘇蒼佑律師事務所律師
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職務如有變動,由其所在單位接任人員自然替補;市政府法律顧問如需調整,由市政府法制辦提出方案報主任委員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