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6-00603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6-06-29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政務信息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6〕9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政務信息工作考核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政務信息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政務信息工作考核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連云港市政務信息工作考核辦法
為建立科學合理的政務信息工作目標考核體系,促進各縣區、市政府各部門和各信息聯系點進一步加強政務信息工作,提高政務信息質量,更好地服務全市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大局,根據省政府辦公廳《江蘇省政務信息工作暫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范圍
各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市政府駐外辦事處(聯絡處)及信息直報點。
二、考核目標
(一)縣政府辦公室每月報送市政府辦公室信息20條以上,其中每月市采用10條以上,每年省采用10條以上;區政府辦公室和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每月報送市政府辦公室信息16條以上,其中每月市采用8條以上,每年省采用8條以上。市發改委、經貿委、港口管理局、民政局、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農業局、外經貿局、統計局等部門每月報送信息12條以上,其中每月市采用6條以上,每年省采用8條以上;市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財政局、人事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規劃局、城管局、房管局、林業局、文化局、廣電局、衛生局、計生委、審計局、環保局、糧食局、海洋與漁業局、物價局、安監局、旅游局、農開局、投資促進局等部門每月報送信息8條以上,其中每月市采用4條以上,每年省采用3條以上;其他政府部門和單位每月報送信息不少于5條,其中每月市采用2條以上,每年省采用1條以上。
(二)市政府駐北京、上海和南京辦事處(聯絡處)每月報送信息3條以上,其中市采用1條以上,每年省采用2條以上。
(三)東海、贛榆縣兩個省級信息直報點每月向省政府辦公廳報送信息20條以上,每月采用4條以上。
三、評分標準
(一)市政府辦公室采用信息:《昨日情況》采用信息1條得3分,其中簡訊1條得1分,被市領導批示的另加5分;《政務建議》(調研類)采用每篇得20分,被市領導批示的另加10分。《專報信息》動態類信息1條得3分。
(二)省政府辦公廳采用信息:被《連云港市政務信息》選用報省的,每條得2分,被省政府辦公廳采用的,按照省采用的刊物種類分別另外加分。其中:《信息簡報》、《江蘇信息摘編》采用,每條10分;《專報信息》采用,每條20分,調研類每篇30分;《互聯網信息摘編》采用,每條5分。以上所有被采用的信息,省領導批示的每條另加50分。
(三)國務院辦公廳采用信息:被省政府辦公廳選報國務院辦公廳信息每條10分,國務院辦公廳信息刊物采用每條得50分,被國務院領導批示的信息,每條另加100分。
(四)同一條信息被兩個以上的刊物同時采用的,累加計分。
四、考核程序和標準
(一)全市政務信息考核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考核采用月度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以年度考核為主的辦法。市政府辦公室每月將各單位信息采用條目、得分和累計積分情況予以通報。
(三)市政府辦公室按年度依據各單位得分高低評定產生全市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考核標準:1.單位領導重視信息工作,有明確分管領導,并定期研究、督促、檢查信息工作開展情況;2.縣、區政府辦公室有專門的信息工作機構,其他政府部門和單位有專兼職信息工作人員,信息工作隊伍相對穩定;3.將信息報送工作列入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工作考核內容;4.建立信息采編、報送、反饋、督辦等工作制度;5.上報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及市政府辦公室信息質量較高,得分在年終統計中居前列;6.對本地區、本部門內重大事件、重要情況無遲報、漏報、誤報現象。
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個人考核標準:1.熱愛政務信息工作,有較強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2.采編上報信息數量較多、質量較高、信息工作成績突出;3.分管或從事政務信息工作一年以上,并仍在分管或從事政務信息報送工作;4.對本地區、本部門內重大事件、重要情況無遲報、漏報、誤報現象。
(四)先進個人由單位推薦、市政府辦公室審定,原則上被評為全市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的,可以推薦1名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個人。
(五)對信息工作成績非常優異的單位,建議以市政府名義進行表彰。以市政府名義表彰的單位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全年有12條以上信息被省政府辦公廳采用,有2條以上信息被國務院辦公廳采用;2.每月有10條以上信息被市政府辦公室信息刊物采用;3.按照市政府辦公室要求及時完成約稿信息;4. 及時認真完成市領導批示信息的辦理和反饋。
五、獎懲措施
(一)對被評為全市政務信息先進單位和個人的,以市政府或辦公室名義予以表彰。同時,對優秀信息給予一定額度的物質獎勵。
(二)對長期不報信息或信息報送目標沒有按時完成的縣區和部門,市政府辦公室將給予通報批評。
(三)凡發生重大緊急信息瞞報、漏報或遲報一次的,除通報批評外,還將取消當年評選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資格。
六、其他
(一)部省屬單位及市各人民團體報送信息成績突出的,參照本辦法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三)本辦法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