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6-00140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6-04-14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重點產業項目推進工作機制》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6〕3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重點產業項目推進工作機制》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重點產業項目推進工作機制》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3月10日
連云港市重點產業項目推進工作機制
為深入貫徹產業強市戰略,進一步強化重點產業項目推進和管理,特制定市重點產業項目推進工作機制。
一、建立重點產業項目落實推進機制
(一)明確重點產業項目推進職責。市商務局負責牽頭推進在談項目,協調解決在談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直至項目簽約,并將簽約項目及時報送市發改委(重大項目辦,電話:85825177,傳真:85801497,郵箱:lygzdb@163.com)。市發改委(重大項目辦)負責簽約后項目的牽頭跟蹤服務,力促項目開工,直至投產。市經信委負責投產項目的牽頭推進,直至轉入常態化。
(二)建立市領導掛鉤推進制度。市政府領導按照分工分頭推進全市四個一批重點產業項目(一批在談項目、一批簽約項目、一批開工項目、一批投產項目),每月赴掛鉤項目現場檢查進度,協調解決問題。縣區、載體單位作為項目責任單位,明確每個重點產業項目分管負責人,加強重點產業項目協調服務。相關職能單位安排專人協調落實本部門職責內的任務。
(三)建立問題交辦制度。各縣區責權范圍內能解決的,由縣區協調解決;需要市級層面協調解決的,由掛鉤市領導協調解決,如有重大事項難以解決的報請市政府主要領導協調。由市發改委(重大辦)會市經信委、市商務局每月5日前梳理出市重點產業項目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報請相關市領導協調,做到解決一個問題,對賬銷號一個問題。
(四)建立跟蹤服務制度。重點產業項目前期工作手續實行綠色通道辦理,特事特辦、急事急辦。涉及重點產業項目存在的問題,須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各縣區、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直接過問、接待、受理、會辦和協調重點產業項目企業申請事項,并責成專人幫辦,提高效率。
(五)建立重點產業指標月報制度。市國稅局、連云港地稅局、連云港供電公司負責在次月5日之前,分別將應稅收入、稅收、工業用電量等反映產業上月度狀況的指標,以縣區、板塊為單位匯總報送市政府和市發改委;同時提供省內兄弟市同期相關指標情況。地區生產總值、投資、消費等指標需要省里統一反饋的,由各有關部門根據省里反饋情況第一時間將比較分析報告報送市政府和市發改委。
二、建立重點產業項目檢查通報制度
(一)建立項目網上管理平臺。市發改委(重大項目辦)牽頭整合完善市級重點產業項目推進平臺,建立從在談項目、簽約項目、開工項目到投產項目的一體化信息共享平臺,保證市級重點產業項目推進無縫銜接。其中,在談項目、簽約項目由市商務局負責管理,開工項目由市發改委(重大項目辦)負責管理,投產項目由市經信委負責管理。各縣區、各載體要完善項目推進工作網絡,每月25日前向市重大項目辦網上直報重點產業項目投資完成情況、形象進度和推進過程中存在問題等。
(二)建立月度現場檢查制度。牽頭責任部門會同市督查辦每月對全市重點產業項目開展實地督查檢查,對明顯滯后序時進度的項目實施重點督辦,對重點產業項目重要進展或其他特殊事項向市政府提交專報。
(三)建立一二三項目推進機制。市政府定期召開全市經濟分析會暨重點產業項目推進會,分析全市經濟總體運行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強化項目招引,推進重點產業項目,促進項目開工,解決項目制約,組織財稅征收,營造發展動力。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召開,各縣(區)常務縣(區)長參加;每季度的第二個月由市長主持召開,各縣(區)的縣(區)長、部門行政一把手參加;每季度的第三個月向市委匯報一次。同時建立項目開工逐月會辦機制,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牽頭召開過堂會,集中會辦項目開工過程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三、建立重點產業項目考核問效制度
(一)建立重點產業項目綜合考核制度。將市級重點產業項目和產業投資考核列入全市目標績效考核,同時對全市重點產業項目開展專項考核,對項目推進成效突出的縣區給予一定表彰。
(二)建立重點產業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各地、各部門要對重點產業項目的規劃、土地、環保、建設審批等環節實施全過程跟蹤服務。凡協調確定事項未按規定時限辦結、未按要求完成推進計劃且無正當理由的,以及在重點產業項目協調推進中推諉扯皮、發現問題隱瞞不報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因工作不力、不作為的,將實施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