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4-00056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4-05-26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連云港市旅游年票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4〕5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適應我市旅游產業發展形勢,進一步整合全市旅游資源,加快推進我市旅游一體化建設,充分滿足景區建設需要和市民旅游休閑需求,現就我市旅游年票制度實施方案調整。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連云港市旅游年票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適應我市旅游產業發展形勢,進一步整合全市旅游資源,加快推進我市旅游一體化建設,充分滿足景區建設需要和市民旅游休閑需求,現就我市旅游年票制度實施方案調整如下:
一、實施旅游年票制度的對象
旅游年票分為A版和B版兩種版本。
A版旅游年票主要面向本市所轄各縣(區)常住居民、在連云港市工作的外地人員、在連云港市居住的外地人員和在連云港市就讀的大中專學生發行。
B版旅游年票主要面向市外居民發行。
二、實施旅游年票制度的景區
實施旅游年票制度的旅游景區實行分批納入,逐年調整。
此次納入旅游年票制度的旅游景區調整為16個。包括花果山風景區、連島海濱旅游度假區、漁灣風景區、孔望山風景區、石棚山風景區、桃花澗風景區、大伊山風景區、海上云臺山風景區、船山飛瀑風景區、宿城保駕山風景區、楓樹灣風景區、東磊風景區、孔雀溝風景區、云龍澗風景區、二郎神文化遺跡公園及潮河灣生態園。其中,海上云臺山風景區、船山飛瀑風景區、宿城保駕山風景區、楓樹灣風景區、二郎神文化遺跡公園及潮河灣生態園為新增加景區。
三、旅游年票的辦理
(一)連云港市旅游年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旅游局,以下簡稱市年票辦),負責全市旅游年票的制作、辦理、宣傳、發行、票款管理和使用等具體事務。
(二)旅游年票根據需要在全市郵政、電信、超市、社區等設立代辦點。
(三)A版旅游年票價格調整為88元/張。本市常住居民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辦理,在連云港市居住的外地人持本人身份證和房產證或居住證辦理,在連云港市工作的外地人持本人身份證和單位有效證明辦理。在連云港市就讀的大中專學生持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證明辦理。
B版旅游年票價格保持168元/張不變。市外居民憑個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等有效證件辦理。
(四)旅游年票實行常年滾動式發行,隨到隨辦。旅游年票在辦理注冊成功24小時后方可生效。
(五)旅游年票代辦點須經市年票辦授權認定,任何未經授權認定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代辦旅游年票。各代辦點須懸掛市年票辦統一監制的連云港市旅游年票代辦點標志牌。各代辦點不得擅自提價或降價出售旅游年票。
(六)旅游年票由市年票辦統一制作,分發至各代辦點。各代辦點根據購票人的有效證件進行發售,登記購票人有關信息資料并建立電子檔案,并向購票人說明旅游年票使用有關事項。
(七)由市年票辦選聘專業公司做好旅游年票系統的維護更新,切實做好年票防偽工作,確保旅游年票正常發行。年票實行統一編號,并登記持票人姓名、性別、照片、有效證件號碼(身份證號、學生證號、房產證號、居住證號、工作證號)、有效期、票號等信息。
四、旅游年票的使用
(一)旅游年票價格調整后,原A版68元年票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但只限游覽原方案的12家景區,不能游覽新增景區;可選擇將原有年票續費升級,以瀏覽新方案的全部16家景區,不需要新辦年票;新辦年票只辦理新A版年票。
(二)旅游年票的有效期為1年,即從辦理注冊成功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有效期滿可到代辦點續費后繼續使用。旅游年票實行實名制,僅限年票持有人本人使用,涂改、仿造、轉借無效;持假票或冒用他人年票,相關景區有權拒絕使用。
(三)持有旅游年票的人員可在旅游年票有效期內,不限次數到已納入年票的旅游景區游覽(連云港之夏旅游節、西游記文化節等重大節慶活動開幕式在景區內舉辦,所在景區當天暫停使用,其他景區正常使用);旅游年票僅含景區第一門票,不含景區內講解、導游、游樂、演出、交通等其他費用。
(四)實行旅游年票制度的各景區要配備專門電子識別系統,并懸掛市年票辦統一監制的連云港市旅游年票驗票點標志牌。
(五)在旅游年票有效期內,無論旅游景區票價或管理體制是否發生變化,旅游景區原有的門票政策及便民措施仍按原有規定執行,年票持有人所享有的權利不受影響。
(六)持旅游年票的游客與持景區普通門票的游客在景區游覽期間擁有相同權益,承擔相同責任。
(七)年票辦理后一般不予退票。因丟失、破損需補票的,由購票人承擔補票的10元工本費用。
五、旅游年票票款的管理與使用
(一)旅游年票收費使用市財政統一提供的專用收款票據,票款由市年票辦代收后存入市財政專用賬戶。市財政局負責對旅游年票票款收支情況進行監管。
(二)旅游年票票款1/3由市年票辦用于旅游年票管理系統升級維護、設備購置與更新、旅游年票發行及全市旅游景區宣傳與城市旅游總體形象推廣;2/3用于返還納入旅游年票的景區,用于景區建設與管理。
(三)市年票辦每季度向相關景區通報一次旅游年票票款收入情況,并按照各景區現行門票價和刷卡次數占總門票價格及總刷卡次數的權重,以相應的綜合分配系數向景區返還年旅游年票票款收入。同一張年票在同一景區的游覽次數每周最多計一次。
六、旅游年票的組織領導
(一)市旅游年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旅游年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二)各縣區政府、市各有關單位、各相關景區要嚴格執行旅游年票制度。市財政、公安、稅務、物價、工商、交通、旅游、金融、信息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旅游年票工作。對影響年票制度實施、阻礙持年票者正常參觀游覽的,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及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市年票辦要加強旅游年票代辦點及有關景區的管理,并根據實施情況,適時對旅游年票管理辦法進行修改完善,堅決杜絕各類違規行為發生。
此方案實施后,原連政辦發〔2009〕115號文件下發的方案廢止。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