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0-00522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0-08-19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連云港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0〕11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教育局、市體育局、市衛生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制訂的《連云港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連云港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教育局、市體育局、市衛生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制訂的《連云港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連云港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 市體育局 市衛生局 市科技局 市財政局
為建立健全連云港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體系,規范化、制度化地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與公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蘇發〔2008〕3號)和《江蘇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學校教育“健康第一”的理念,全面實施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公告制度,掌握全市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與發展趨勢,營造有利于學生健康成長的教育環境,為科學評價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提供依據,努力保障每一位學生健康成長。
二、工作目標
2010年8月和2011年7月,分別建成省級學生體質健康監測點和市級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平臺,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形成全市和各縣區學生體質健康報告并及時公布。
(一)在實施國家相關監測、測試工作的基礎上,科學有效地整合各類監測力量,合理布設監測點,建立健全全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體系。
(二)開展多維度監測,提高監測效能,及時、全面掌握我市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與發展動態,為學校體育衛生以及教育研究和教育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三)客觀評價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的質量和效果,促進各地各學校采取有效干預措施,提升廣大學生的體質健康水平。
(四)通過監測信息反饋,強化學校體育衛生工作信息化管理,實施全市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公告制度。
三、體系構成
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體系由監測機構和研究機構組成。
(一)監測機構
市級監測站點:包括市級監測機構和監測點校。其中,市級監測機構是指市教育局設立的連云港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站(以下簡稱市監測站),監測點校是指承擔市級監測任務的有關中小學。
市監測站主要工作職責是完成省教育廳和省監測站下達的檢測任務。負責制定本地區體質健康監測工作實施細則、開展監測工作培訓、組織監測工作督查,會同相關部門組成檢測隊伍開展監測工作、及時收集監測數據、參與起草本地區監測報告和新聞發布會各項準備工作等。
中小學監測點校在省、市級監測站的指導與管理下,主要負責身體素質部分的測試,積極配合市監測站做好健康檢測與問卷調查工作。
(二)研究機構
市教育局委托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生命科學系,建立連云港市學生體質健康促進研究中心。主要職責是:監測數據錄入專用軟件、抽樣檢查和科學分析監測數據、研究制定各類監測報告、做好新聞發布會準備、參加監測工作督查與培訓工作等。
四、監測項目
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體系主要完成省教育廳和省監測站下達的檢測任務(全國、省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調研)、開展全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其監測項目與指標主要反映全市6-18歲城鄉學生的體質健康狀況。
有關《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抽測、全市學生常見病防治指標監測、學生健康體檢情況抽測、學生缺課情況監測等也納入監測體系,具體會同市相關部門按年度工作計劃進行。
五、監測站點設置
(一)設置要求
1.省級監測站點:根據《江蘇省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方案》要求,省級監測點校要選取領導重視、有具體部門和人員負責、具備開展身體素質測試所需設備與場所等條件的學校,包括城市小學、初中、高中和農村小學、初中、高中共6所學校。經研究,我市省級監測點校設在江蘇省海州高級中學、連云港市海州實驗中學、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第二附屬小學、東海縣白塔高級中學、白塔初級中學、白塔鎮中心小學等6所學校。體檢部分相關設施設備由市級監測站購置,素質測試部分相關設施設備由監測點校準備。
2.市級監測站點:市級監測站設在連云港市學校衛生保健所,負責對本級監測點校以及省級監測點校的指導與管理,接受省級監測站的業務指導。市級監測點校由各縣區比照省級監測點校設置并報市教育局批準。一般包括城鎮小學、初中、高中和農村小學、初中、高中各1所。監測點校原則上相對固定。
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會同相關部門組成檢測隊伍到市級監測點校,對有關健康檢查部分實施檢測、及時收集監測數據并報市級監測站、研究起草本地監測報告(可在本級范圍內公布)。市級監測點校在市教育局(市級監測站)的指導和縣區教育局的管理下,主要負責身體素質部分的測試,積極配合縣區監測隊做好健康檢測和調查問卷部分工作。
(二)設置時限
1.省級監測站點在2010年8月底前布點設置完畢。
2.市級監測站點在2011年7月底前布點設置完畢。
(三)設置程序
市級監測站點:各縣區教育局根據省級監測點校布點設置要求,確定能夠符合樣本量要求的監測點校、同時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并于2011年7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設立監測點校申請,經市教育局審核確定,報省教育廳備案。
(四)工作任務
1.省級監測站點:根據省教育廳及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重點完成省級學生體質健康監測任務。
2.市級監測站點:根據省教育廳統一部署,完成市級學生體質健康監測任務。
(五)監測樣本量
1.省級監測站點:根據省教育廳要求, 按照6-18歲每個年齡組的城市男生、城市女生、農村男生、農村女生樣本量各120人核定監測樣本量,監測中小學生相關數據。
2.市級監測站點:市級監測站比照省級站點的做法,各縣區按照6-18歲每個年齡組的城市男生、城市女生、農村男生、農村女生樣本量各100人核定監測樣本量,監測中小學生相關數據。
六、監測實施
市級站點監測工作比照省級站點做法每兩年開展一次。2010年為全省監測工作啟動年,我市站點監測工作從2011年開始啟動。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啟動階段(省級2010年7月、市級2011年7月):按照省監測站的統一部署和規范要求,全面部署全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指導監測點校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召開監測工作培訓會,落實監測站經費、人員、器材等前期準備工作。
(二)實施階段(省級2010年9月、市級2011年9月):省級監測點校按照省監測站的統一部署和規范要求,確保監測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其中,身體素質測試由監測點校組織本校體育教師進行,中小學生身體健康檢測由市教育局會同相關部門組建檢測隊伍攜帶相關檢測設備到校檢測。
(三)總結階段(省級2010年11月、市級2011年11月):市監測站會同市學生體質健康促進研究中心將省級點校所檢測的數據錄入專用軟件,上報省監測站。對本市監測點校的學生體質健康數據進行科學分析,研究撰寫連云港市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報告書,并做好監測結果公布準備工作。
七、結果公布
由市教育局會同市體育局、市衛生局等部門,根據全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情況,報請市政府同意后,以新聞發布會或通報等形式公布全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結果。
八、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合作,成立監測工作協調小組,安排職能部門和專門人員負責,根據本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應的監測站點和研究機構,按時保質開展相關監測與公告工作。
(二)開展人員培訓。各級監測站點要根據要求,遴選確定監測工作管理干部和監測人員,逐級開展監測工作培訓,統一監測項目、監測方法、監測時間、錄入程序和數據上報時間,確保監測數據真實有效。
(三)落實監測經費。按照《江蘇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和江蘇省委、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蘇發〔2008〕3號)要求,將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省、市專項經費主要用于省、市級站點監測與研究機構承擔的監測、公告工作的必要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