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8-00162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8-06-13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簡政放權、強鎮惠民”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8〕8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進一步激發鄉鎮活力,夯實“高質發展、后發先至”的基礎,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蘇辦發〔2017〕32號)文件精神,結合連云港市實際,現就我市開展“簡政放權、強鎮惠民”改革試點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簡政放權、強鎮惠民”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激發鄉鎮活力,夯實“高質發展、后發先至”的基礎,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蘇辦發〔2017〕32號)文件精神,結合連云港市實際,現就我市開展“簡政放權、強鎮惠民”改革試點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系統化思維推進高質量發展,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動制度創新,簡政放權、整合資源、優化服務、創新管理、促進發展,推進創業創新便利化、民生服務便捷化和政府治理簡約化。全面擴大鄉鎮管理權限,強化便民服務體制機制建設,推進一支隊伍綜合行政執法,推行“鎮村治理網格化”與網絡化相銜接管理模式,確保2020年在全市所有鄉鎮建立權責明晰、職權相稱、靈活高效的小城市行政管理新體制,形成“集中高效審批、強化監管服務、綜合行政執法”的基層政府治理結構。
二、基本原則
(一)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堅持把改革創新作為推動發展的根本動力,鼓勵大膽探索、勇于開拓。
(二)立足實際,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建立符合鄉鎮特點的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三)權責一致,強化功能。根據統籌城鄉發展的實際需要,下放管理權限,賦予與鄉鎮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進一步提高鄉鎮服務水平。
(四)積極穩妥,有序推進。在試點中探索,在實踐中總結,在執行中完善,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三、改革內容
全面推進全市鄉鎮“便民服務一窗口、綜合執法一隊伍、管理服務一中心、鎮村治理一張網”改革舉措的落實。采取“1+2+N”的改革模式,即在1個省經濟發達鎮(東海縣安峰鎮)基礎上,2018年各縣區選擇2個鄉鎮開展全面改革試點,堅持點面結合,以點帶面,確保2020年底前所有鄉鎮(N)基本完成改革任務。
(一)擴大經濟社會管理權限
從2018年開始,各縣區政府要結合不同鄉鎮的實際,按照權責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則,分類、分步賦予鄉鎮迫切需要且能夠有效承接的管理權限。2020年底前,各縣區要明確賦予鄉鎮政府在規劃建設、城市管理、安全生產、農業現代化建設、社會保障等方面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增強發展的內生動力。
1.賦予鄉鎮更大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重點強化產業發展、城鄉建設、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職能,實行協同聯動、精準賦權,完善基層政府功能。
2.建立健全權責清單管理制度,完善動態調整機制。按照“權責對等、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的要求,明確權力運行程序、規則和權責關系,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落實崗位責任,細化行政審批、綜合監管、行政執法和公共服務的具體責任,細化追責情形,實現行政審批、綜合監管、行政執法、公共服務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評價、可追責,確保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
(二)實現便民服務一窗口
2018年底前,各縣區所有鄉鎮成立便民服務中心;2020年鄉鎮政府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交由便民服務中心統一辦理。
1.建立“前臺+后臺”運行機制。加強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和綜合行政執法局等前臺機構建設,統一履行直接面對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和行政執法職責;其他后臺職能機構不再承擔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和行政執法職責,整合內部決策、管理、監督、服務職責和工作力量,為前臺工作提供支撐和服務。縣區相關職能部門要指導試點鄉鎮建立前臺與后臺、各職能機構的權責清單,確保權力與責任相匹配。
2. 建立健全“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積極融入省政務服務“一張網”,認真梳理適合網上辦理、不見面辦理的審批服務事項,制定清單和辦事指南并向社會公布。做好與縣區級審批平臺對接,加快政務信息數據資源互認共享,把與賦權事項配套的各類業務專網接入試點鄉鎮,依托一體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推進基層服務網點與網上服務平臺無縫對接,建成便捷高效、上下通達的服務網絡。大力推進代辦制,完善村級便民服務機構建設,實現鎮、村兩級聯動服務。
(三)推進綜合執法一隊伍
2018年底前,各縣區50%的鄉鎮成立綜合執法局,統一以鄉鎮政府名義具體實施賦予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權和監督檢查權。各縣區要確保2019年底前 80%的鄉鎮成立綜合執法局、2020年底前所有鄉鎮組建綜合執法局,全面實現鄉鎮區域范圍內 “一支隊伍管執法”。
1. 推行一支隊伍管執法。按照承接權限將相關派出分局、站、所等機構的職能和資源整合進試點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局,以鄉鎮政府名義具體實施賦予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權和監督檢查權。
2.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建設。完善“依據權責清單追責”、“雙隨機一公開抽查”“鼓勵舉報”“企業信用承諾、聯合懲戒” “重大風險監測防控”“績效評估”等相關制度,形成一套信用監管、行政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相結合的“線上線下”無縫對接的事中事后綜合監管體系。
(四)建立管理服務一中心
2018年底前,各縣區50%的鄉鎮成立隸屬于黨政辦公室的管理服務指揮中心,形成統一指揮調度、輔助決策和信息共享機制,2019年底前70%的鄉鎮、2020年底前所有鄉鎮成立管理服務指揮中心,實現服務智慧化、治理現代化。
1. 實現數據資源共享。按照管理扁平化要求,成立依托大數據、云平臺的鎮綜合管理服務指揮中心。將社保、計生等專網并入,整合社保預警、輿情監控等監測系統和監控點,集中黨建、綜治等領域的相關數據,實時更新、互聯互通。
2. 健全協調配合機制。加大對各類民生需求和社會熱點問題的分析研判、回應處理;應用科學的云平臺,助推打造閉環工作流程,以更智能化的管理,讓行政服務更精細更高效。
(五)推行鎮村治理一張網
2018年底前,各縣區40%的鄉鎮以片為單位將全鄉鎮劃分為若干個一級網格,將村、社區劃分為二級網格,將自然村劃分為三級網格,實現三級網格全覆蓋。2019年底前60%的鄉鎮實現三級網格全覆蓋、2020年底前所有鄉鎮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實現“網格化管理”。
1. 推行“鎮村治理一張網”。以推行社會綜合治理聯動中心“網格化”管理為契機,全面規范整合條線各類管理網格和部門專網端口,以互聯網為基礎,以綜合化網格為依托,將網格管理理念與網絡信息技術深度融合,全面推行“鎮村治理一張網”。
2. 探索“政社互動”新機制。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建立購買服務目錄,探索公共服務市場化、多元化和社會化供給機制;積極培育社會組織,建立社會組織可承擔的事務性工作和公共服務等目錄,進行有序轉移;優化社區治理結構,完善城鄉社區治理體制;積極推廣“政社互動”模式,依法厘清鄉鎮政府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權責邊界,健全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聯動機制,促進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愿服務和市場化服務有機銜接;推行機關績效管理,完善相關考核評價體系,引入第三方評估,提高行政效能;加強智慧城鎮、產業城鎮、綠色城鎮、平安城鎮、文化城鎮、科技城鎮建設,提高試點鄉鎮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提升核心競爭力。
四、組織實施
開展“簡政放權、強鎮惠民”試點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部署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穩步推進,確保如期完成試點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要把改革試點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簡政放權、強鎮惠民”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精心組織好試點工作,確保改革有序推進。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縣區要根據要求,精心制定改革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時間表、施工圖,報市編委辦審核后落實。嚴格按照時間要求,把握改革工作進度,強化監督指導,保證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三)確保積極穩妥。積極借鑒第一批經濟發達鎮改革試點成果,完善政策措施,漸次有序推進改革。加強輿論引導,防止急于求成等傾向,擴大社會參與,營造良好改革氛圍。建立改革工作考核制度,強化改革工作責任落實,嚴格執行政治紀律、機構編制紀律、組織人事紀律,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改革平穩推進,促進試點鎮持續、健康發展。
(四)密切加強配合。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積極研究試點工作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協調,切實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共同推進試點工作,確保順利完成試點工作任務。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