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8-00023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8-02-01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連云港市香港澳門同胞投資權益保障協調委員會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8〕1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經市政府同意,成立連云港市香港澳門同胞投資權益保障協調委員會。現將通知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切實承擔起協調委員會相關職責。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連云港市香港澳門同胞投資權益保障協調委員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鼓勵和促進香港澳門同胞在我市投資和創新創業,更好地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根據《江蘇省保護和促進香港澳門同胞投資條例》第31條規定“省、設區的市和港澳同胞投資集中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港澳同胞投資權益保障協調委員會,負責協調解決港澳同胞投資權益保障的重大問題。港澳同胞投資權益保障協調委員會由相關部門組成,其日常工作由同級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事機構承擔”的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成立連云港市香港澳門同胞投資權益保障協調委員會。現將通知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切實承擔起協調委員會相關職責。
一、組織架構
主 任:吳海云 市政府副市長
副主任:徐岳聽 市政府副秘書長
李 亞 市政府外事與僑務辦公室主任,市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
成 員:徐為懷 市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張洪寶 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李開球 市人民檢察院檢查委員會專職委員
尹相倫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席世戰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
顧愛軍 市教育局副局長
趙厚峰 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孫曙明 市公安局副局長
邵曉峰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于廣滸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陸 華 市規劃局副局長
蔣應柏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
孟凡恕 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
孫 瑾 市商務局副局長
朱其遠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陳 志 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
徐傳東 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司彥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賈曙東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于廣舉 市政府外事與僑務辦公室副主任
張 妍 市政府外事與僑務辦公室副主任
茆德躍 市政府外事與僑務辦公室副調研員
王立平 市歸國華僑聯合會副調研員
許重伍 市國稅局副局長
張法德 連云港地稅局副局長
于復坤 連云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黨組成員
韓師培 連云港海關副關長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外僑辦,李亞同志兼辦公室主任,張妍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目標
通過各部門團結協作,緊密配合,不斷完善服務載體,健全工作機制,提升服務水平,定期研究協調解決香港澳門同胞投資和權益保障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一步鼓勵和促進香港澳門同胞在本市投資和創新創業及轉型升級,推進我市外向型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三、主要職能
(一)負責全市重大港澳事務工作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香港澳門同胞投資和權益保障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檢查全市重要港澳事務的開展情況。
(二)統籌全市港澳事務重大活動,定期聽取各成員單位重要涉港澳工作情況匯報,通報全市港澳事務工作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港澳事務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涉及香港澳門同胞投資的案件與糾紛,促進保障港澳同胞投資權益措施的落實,適時為各部門開展各項港澳工作提供支持。
(三)加強對香港澳門同胞在全市投資企業的管理和服務,為企業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四)加強成員單位的橫向聯系,共享信息,整合資源,明確工作職責和思路,共同做好港澳工作。
(五)對港澳同胞投資權益保障工作中的違規違紀和拒不履職行為進行調查、核實、督促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議事制度
(一)每年召開1次協調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議,也可以根據需要臨時召集會議。
(二)根據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港澳事務部門的部署和港澳事務工作出現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和措施。
(三)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議題由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確定。會議根據港澳事件管轄區域和業務管理歸屬情況,可邀請相關單位的負責人列席會議。
(四)協調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日常聯絡工作,編寫、印發會議紀要,會議決定等有關事項,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負責,具體落實。
(五)各成員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聯動聯手,形成合力,充分發揮成員部門的作用。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2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