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5-00036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5-03-02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清查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5〕2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深化我市國有企業改革工作,根據中共連云港市委書記辦公會議紀要(2015年第1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進行清查。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清查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通知
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深化我市國有企業改革工作,根據中共連云港市委書記辦公會議紀要(2015年第1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進行清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圍
所有市級行政事業單位于2015年2月1日之前投資設立的全資、控股和參股企業(公司)。
二、清查方式
本次清查先由單位自查,再由財政、國資部門進行核查。
三、清查內容
主要清查各單位所辦企業(公司)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本、出資比例、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在崗在職人數及需特別說明的事項。
四、完成時間
各單位于2015年3月5日前完成自查,填報《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基本情況清查表》,黨政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市財政局資產管理處(市財政局5樓515室,聯系電話:85522068)。
五、清查要求
本次清查主要目的是摸清企業情況,為下一步國企改革做好基礎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扎實做好自查工作。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及時按要求上報相關資料,對弄虛作假、隱瞞不報的部門和單位,將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附件:《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基本情況清查表》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3月2日
附件
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基本情況清查表
單位蓋章:單位:萬元
企業名稱 |
資產 總額 |
負債 總額 |
其中(銀行借款) |
所有者權益 |
或有 負債 |
實收 資本 |
出資比例(%) |
營業 收入 |
利潤 總額 |
在崗在職人數 |
年人均工資 |
欠發 工資 |
欠交社保繳費 |
單位負責人:(簽字)填報人及聯系電話:
注: 1、各項目填列2014年12月31日數據
2、如無所辦企業,填寫無
3、或有負債包括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未決訴訟、未決仲裁、對外提供擔保等形成的或有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