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6-00524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6-10-24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6〕13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要求,提升鄉村教師從教信心,提高鄉村教師專業化水平,推動全市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進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現代化建設品質,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連云港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2016-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連云港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2016-2020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要求,提升鄉村教師從教信心,提高鄉村教師專業化水平,推動全市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進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現代化建設品質,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本實施方案所指鄉村教師包括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外的城鄉結合部學校、鄉鎮、涉農街道和村莊學校(含幼兒園、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下同)的教師,重點是村莊學校和教學點的教師。
一、總體目標
按照師德為先、以德化人,規模適當、結構合理,提升質量、提高待遇,改革機制、激發活力的原則,全面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力爭到2020年,全市鄉村教師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高,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保障,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 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流得動的局面逐步形成,鄉村教育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努力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的鄉村教師隊伍。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強鄉村學校師德師風建設。把師德建設作為鄉村學校工作考核和辦學質量評估的重要指標。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豐富學習內容,創新學習方法,不斷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提高教師的政治理論素養。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活動。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深入挖掘鄉村學校先進典型,加大對優秀鄉村教師的宣傳力度,真正實現師德教育常態化。探索構建多元化師德考核評價機制。制定《連云港市中小學師德師風考核評價辦法》,明確師德底線要求,建立師德檔案,定期組織教德考核評價。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合格及以上格次,并在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職務(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獎勵和特級教師、學科教學帶頭人、優秀青年教師評選等環節實行一票否決。加強鄉村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適度加大發展鄉村學校黨員力度。
(二)健全和完善鄉村教師編制及崗位管理機制。在編制總量控制下,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逐步推進縣級教育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和財政部門備案。編制調配要向小規模、寄宿制等學校傾斜。分學段核定教師編制,對缺編學段通過逐年核銷工勤和教輔人員編制、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制、事業編制跨行業調劑、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等途徑,騰出編制優先用于鄉村教師的統籌調配使用。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學校教職工編制。2017年底,各縣區必須完成專項清理工作,對非教育系統借用鄉村學校教職工和鄉村學校教師長期在編不在崗現象進行徹底整改,借用人員或返回鄉村學校教育教學崗位,或按照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三)統籌規劃鄉村教師培養與補充機制。逐步建立統籌規劃、統一選拔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各縣區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編制部門根據鄉村學校教師補充需求,每年至少組織1次公開招聘,依據相關教師專業標準確定招聘考試內容,嚴格把好新教師入口關。重點抓好緊缺學科教師的有序引進。每年幼兒園教師補充數量不得低于補充總量的10%,音樂、體育、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補充數量不得低于補充總量的20%,力爭到2020年,全市幼兒園基本實現每班兩教一保,音樂、體育、美術專職教師比例小學和初中分別不低于60%和80%。對鄉村公辦幼兒園和學生數增長較快、教師結構性缺員矛盾突出地區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各地可探索通過按崗位購買服務的辦法招錄聘用教師。以縣、區為整體,當地編制、教育、財政、人社部門共同商定教師需求,確定政府購買服務招聘教師的數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招聘錄用的教師實行合同管理,建立相應工資保障制度,其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并按時足額繳納相應各項社會保險費。探索建立市退休教師協會,鼓勵城鎮退休特級教師、高級教師等骨干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全面實施連云港市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開展全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16〕4號)精神,做好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的宣傳、生源遴選、協作培養和招聘就業工作。合理設置招聘條件、優化招聘方式、提高招聘質量,確保定向師范生畢業后安排到有空編空崗的鄉村學校。定向師范畢業生在鄉村學校連續任教不得少于5年。
(四)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探索構建區域內教師流動一體化管理的路徑和方式。2016年底,縣區完成縣級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2017年起,實現教育行政部門對縣域內的教師編制、崗位設置總量、新補充的教師、參與跨校競聘的教師以及縣管校聘改革試點校的統籌管理、統一調配,打破教師交流輪崗的管理體制障礙,使教師逐漸由學校人轉變為系統人,為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
(五)強力推動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制定實施辦法和操作細則,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按照任期6年必須交流、每年交流15%的比例的目標任務,從推動干部和骨干教師率先交流入手,重點推動縣城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教師到村莊小學、教學點交流,努力實現城鄉中小學校長、骨干教師定期交流制度的常態化。建立城鄉教師交流激勵機制。鼓勵特級教師、骨干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支教,對到鄉村學校支教1學年及以上的退休或已完成交流任務的特級教師、高級職稱教師、鄉村優秀教育人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各地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一定獎勵。縣域內城區學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教師,在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特級教師和縣級以上骨干教師時,應有2年以上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支)教經歷。
(六)切實提高鄉村學校教師的專業素質。進一步明確市、縣級人民政府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中的主體責任,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將鄉村教師培訓經費及時、足額納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并做到專款專用。整合高等院校、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和中小學校優質資源,建立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制定連云港市鄉村教師培訓五年規劃,強化鄉村教師全員培訓。積極實施鄉村教師素質提升工程。以鄉村教師起航計劃、助力計劃、強心計劃、全能計劃等為載體,切實增強鄉村教師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持續開展連云港市百位名師百節好課百鄉行活動,每年選派300位市內名特優教師,組建講師團隊走進鄉村學校,年培訓鄉村教師不少于3000人次。高質量建設鄉村學校省、市學科帶頭人后備人才培育站,到2020年,為鄉村學校培育市級骨干教師1500名左右。
(七)加快建立符合鄉村教師特點的職稱評審辦法。依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鄉村教師職稱評審政策若干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202號)規定,對兼任多門學科或轉任其他學科的小學教師,所學專業與申報學科、教師資格任教學科交叉認可,所有兼任學科或轉任學科同等互認、業績同等考量。鄉村教師教科研工作要求中對發表的論文只做參考條件,不作硬性要求。鄉村教師高級職稱聘用,單位有相應崗位空缺的,按照規定組織聘用;沒有崗位空缺的,可分別按人社部門核準的正高級、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數量的20%超崗位評聘。到2018年,建立科學合理的教師鄉村學校任教經歷與職稱晉升、評先評優掛鉤機制。
(八)全面落實與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認真貫徹落實《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蘇人社發〔2015〕198號)精神,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確保我市鄉村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充分保障以政府購買方式招聘錄用的聘用制鄉村教師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鄉村教師每年享受一次常規體檢。因地制宜安排鄉村教師休養,不斷改善鄉村教師工作條件。以縣區為主體,依據鄉村學校區位、環境等因素,多方籌措經費,分檔給予鄉村教師崗位津貼。切實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實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將鄉村教師安居工程納入到新農村建設的整體規劃。各縣區應采用購買、自建等方式,按照本鄉鎮教師15%左右的規模,在鄉鎮駐地建設教師臨時周轉房(公寓),主要用于新分配教師、支教教師的臨時性住房使用。到2020年底,每所中心校級以上鄉村學校要建有教職工食堂。
(九)進一步完善與優化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建立以市、縣(區)政府為主導、社會多方面參與的連云港市鄉村教師榮譽激勵機制。各級政府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20年上、10年以上的教師分別頒發榮譽證書。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優秀教師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把鄉村學校從教年限納入鄉村教師晉級評優的量化體系。加大對鄉村教師先進典型的選樹力度。在評選表彰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方面向鄉村教師傾斜。實施連云港市鄉村教育人才領雁計劃,通過計劃單列的方式,加快鄉村優秀領軍校長、領軍教師、領軍班主任的培養。定期開展連云港市最美鄉村教師農村教師突出貢獻獎評選活動,努力提高鄉村教師社會地位,在全社會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明確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的責任主體,實施情況納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標體系。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規劃、管理指導,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承擔責任,提供政策支持,實行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方案實施到位。
(二)加大資金投入,落實經費保障。各級財政部門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形成穩定的投入機制,加大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支持力度,真正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各項鄉村教師支持政策落實到位。要加強經費監管,規范經費使用,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發生。
(三)嚴格督導考核,嚴肅責任追究。市、縣(區)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納入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和考核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專項督導,及時通報督導情況并適時公布。對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中積極改革創新、成績突出的縣(區)及基層單位,要加強總結,及時推廣經驗、做法,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對實施不到位、工作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依紀依規嚴肅問責,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各地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根據國家和省、市文件精神,有針對性地提出符合本地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舉措,2016年11月底前須出臺本行政區域內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并報市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