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8-00189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8-04-30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8〕48號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連云港市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
防震減災是國家公共安全事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礎性、公益性事業,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全面推進防震減災事業發展,對于加快實現我市“全面奔小康、重振連云港”的發展目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江蘇省防震減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06]96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本規劃是我市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指導性文件,規劃期為2006—2020年,以“十一五”期間為重點。
一、防震減災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一)地震構造與地震活動概況。我市處于郯廬強震帶和長江下游—黃海地震帶的中間地帶,轄區內地質構造復雜,深大斷裂發育,近代這些斷裂有的有活動表現,有的對區內地震活動起控制作用。歷史上,在上述地震帶發生的中強以上地震,給我市造成了嚴重損失和社會影響,史料有記載的地震有公元前280年東海附近發生的5級地震,1495年海州附近發生的4級地震。1668年山東郯城8級地震,造成海州“城圮三分之二,惟文廟獨存” 的慘重損失。近代小震活動多分布在燒香河斷裂的東南地區和贛榆縣塔山水庫附近,海泗斷裂以西地區也有零散小地震分布。自1990年以來,我市一直是國務院確定的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是我省中強地震活動水平較高的地區之一。
(二)“十五”時期防震減災工作成效。近年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堅持把防震減災同經濟建設一起抓,與社會發展同步推進,全面加快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防震減災工作從過去局部重點防御逐步向有重點的全面防御轉變、促進城鄉防震減災工作協調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全市防震減災法制建設加強,執法力度加大,依法行政行為得到規范;防震減災工作體系不斷健全,市、縣建立了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全市地震工作機構保持穩定,防震減災經費逐年增加;地震監測預報能力和水平逐步提升,建成了田灣地震監測臺網,年度地震活動趨勢及有感地震后的震情趨勢判斷準確率不斷提高;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得到加強,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穩步推進;建成了防震減災指揮中心、信息網絡節點和應急系統,地震應急預案日趨完善;健全了防震減災宣傳工作體系,建成了市地震科普宣傳教育基地,公眾防震減災意識明顯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防震減災工作發展不平衡,防震減災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仍不相適應。一些地方對防震減災工作重視不夠、投入不足;部分地區監測能力較弱。現有地震監測臺網的觀測設備和環境有待改善;城市綜合防御能力和農村防震能力亟待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需要進一步落實,部分重大建設工程及生命線工程未按規定進行專門地震安全性評價或未按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進行抗震設計;農村民居抗震能力薄弱,抗震設防缺乏法律強制要求及有效的指導和管理,絕大多數未經正規設計與施工,幾乎沒有考慮抗震設防問題。地震應急體系有待完善,城市避險能力不強,缺乏必要的地震緊急疏散通道和避險場所。社會公眾防災意識比較薄弱,全社會防災能力脆弱。
(四)地震形勢及工作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地震局關于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2006-2020年)判定結果和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54號)精神,我市位于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內。相關研究表明,毗鄰我市的郯廬地震帶以及黃海海域存在發生中強地震的構造背景,2020年前存在發生多次6級、甚至6級以上地震的可能性,既存在發生大震的長期危險,也存在發生中強地震的現實危險。并且由于我市地處沿海,海岸線長達100多公里,又是沂、沭兩大水系入海口,境內分布多座大中型水庫、港口碼頭、大型化工項目,以及安全性要求極高的核電設施,一旦周邊地區發生中強地震,可能引發嚴重的地震次生災害。同時隨著我市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規模的迅速擴張,人口和社會財富將越來越向城鎮集中,地震災害潛在威脅加大。新形勢、新任務對做好新時期防震減災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們必須充分認識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性和長期性,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扎實做好防震減災工作,全面提高我市預防和減輕地震災害的綜合能力,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規劃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發展戰略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防震減災同經濟建設一起抓,實行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切實加強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地震災害管理機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會力量,不斷提高防震減災綜合能力,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可持續發展、實現“全面奔小康、重振連云港”的發展目標提供可靠保障。
(二)目標任務。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備綜合抗御6.0級左右、相當于本地區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防震減災能力力爭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1.綜合抗御6.0級地震能力的基本指標。
——地震監測預報能力指標。市內陸地地震監測能力達到1.5級,近海海域地震監測能力達到2.5級;市內陸地地震速報時間達到5分鐘,鄰區及近海海域低于10分鐘;有感地震或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在1-2天內,能對后續地震實現早期判定;對本地區長期預報更加科學,中期預報成功率不斷提高,短臨預報能力有新的突破,力爭在破壞性地震發生前能做出有一定減災實效的預測預報;在全市建立公眾預警系統機制。
——地震災害防御能力指標。城鎮新建一般工程全部達到國家標準《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并按抗震設防規范進行設計施工;新建重大建設工程、生命線工程、重要基礎設施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建設工程全部按有關法律法規確定抗震設防要求,并進行抗震設防;實施農居地震安全工程;完成連云港市城區地震活斷層探測及其危險性評價;重大基礎設施和生命線工程建立地震緊急自動處置系統。
——地震應急與救援能力指標。市和各縣、區地震應急管理組織和地震災害應急工作機制健全;具有完善的分級、分部門、相互配合、協調一致的預案體系;具有完善的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和災情立體監控系統;市和各縣、區城區具有合理的災難應急避難場所和緊急疏散通道,并具有必要的避險救助、救生設施;具有健全的救援力量及其支援保障體系,構建社會救援資源網絡;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能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獲取災情信息及時,指揮系統全面運轉,在3小時內組織實施救援。
——救災恢復能力指標。具有完善的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市和各縣各擁有1個救災物資儲備倉庫,確保地震災區在6小時內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24小時內恢復正常秩序。
市、縣(區)要強化防御措施,建立與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抗震設防要求,并適當提高抗震設防標準,建立大震警示與警報制度,實現重大基礎設施和生命線工程預警及緊急處置。發生相當于本地區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后,震中區工作和生活秩序基本正常,房屋基本不倒塌,無人員直接死亡。
2.分階段目標。
——到2010年,市各城區力爭具備綜合抗御6.0級左右地震的能力;全市基本達到抗御6.0級地震的監測預報能力指標;全市城鎮新建一般工程全部達到《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新建重大建設工程、生命線工程、重要基礎設施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建設工程全部按規定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城郊農村新建房屋80%以上采取抗震措施,其余地區農村新建房屋60%以上采取抗震措施;2010年前完成縣級以上城市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市、縣地震應急管理組織和地震災害應急工作機制健全,具有完善的分級分部門、相互配合、協調一致的預案體系;全市具有完善的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和災情立體監控系統。
——到2015年,市各城區全部具備綜合抗御6.0級左右地震的能力,其余農村新建房屋80%采取抗震措施。2015年完成縣級以上城市震害預測工作。
——到2020年,市區防震減災能力達到省內領先水平,全市基本具備綜合抗御6.0級左右地震的能力。市區完成城區活動斷層探測工作。
(三)發展戰略
1.以城鎮地震安全為重點,逐步向有重點的全面防御拓展。明確和強化各級政府職責,切實推進城鎮的地震安全工作。加強城市直下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加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力度,使用先進的震害防御技術,強化防御措施。加大對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石油化工、廣播電視和供水、供電、供氣等重大基礎設施的抗震設防和抗震加固力度。加強城市避難場所建設。統籌城鄉防震減災工作,改變農村房屋不設防的狀況,促進城鄉和區域防震減災工作協調發展。
2.加強村鎮建設的防震減災管理。隨著城市化健康發展和城鄉二元結構的改變,防震減災工作要逐步向農村拓展,加強村鎮建設的防震減災管理,統籌城鄉防震減災管理與服務;加強對農村民居建設的抗震設防管理和指導,特別是要加強新農村建設中的災害防御,村鎮建筑和公用設施必須考慮抗震設防要求;要通過加強城鎮防震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把防震減災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向村鎮延伸;對于我市經濟相對欠發達地區的防震減災建設要制定扶持政策,拓寬資金渠道;通過典型宣傳、科學指導、政策扶持等多種途徑,引導廣大農民群眾自愿參與。
3.以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為平臺,增強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和抗御地震災害能力。把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廣泛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提高社會公眾對防震減災的參與程度,增強對地震信息的理解和心理承受能力,掌握自救互救技能。鼓勵和支持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參與防震救災活動,加強群測群防,形成全社會共同抗御地震災害的局面。
三、防震減災工作主要任務
(一)全面提升地震監測能力。科學合理規劃市地震監測臺網,逐步增加前兆臺網密度,重點解決車牛山地震臺和東連島中繼站信號傳輸問題,更新臺站的測震設備以及電磁波等地震前兆監測裝備,增加地下水動態觀測項目,全面實現地震監測臺網的現代化,提高地震綜合觀測能力。加強城市重要建筑群和生命線工程強震動觀測管理,增設強震動監測設施。
(二)加強地震趨勢會商工作,提高分析水平。制訂和落實震情短臨跟蹤方案。規范地震信息發布,逐步向社會公布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重點危險區的判定信息。
(三)高度重視城市建設地震安全。加強以城市地震隱伏斷層探測和危險性評價為基礎的城市綜合震災預防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建設。推進全市的震害預測和地震小區劃工作。生命線及要害示范工程、次生災害源不應在危險地段建造,盡量避開不利地段,無法避開的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災后發生次生災害。重視和加強對病險水庫、海堤、重要防洪設施、易燃易爆易泄露有害物質的重大建設工程、生命線工程以及危舊校舍的抗震性能評估和查險加固工作,預防地震次生災害的發生。開展全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強化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監督管理,重大建設工程、生命線工程、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把抗震設防要求作為項目可行性論證、工程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審批和竣工驗收的必備內容,將地震安全性評價審批作為規劃方案審批的前置條件,保證抗震設防要求在建設工程抗震設計中的合理使用。
(四)穩步實施農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編制農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實施方案。通過政策引導和扶持,在農民自愿的基礎上組織開展農村民居防震安全示范工程,總結經驗,以點帶面全面推廣。2010年前,初步建立村鎮房屋抗震設防政策扶持和引導體系。加強農村民居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和抗震設防技術指導。開發推廣科學合理、經濟適用的農村民居建設圖集和施工技術,逐步建立農村民居抗震設防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村建筑工匠抗震設防技術培訓,推進農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建設。
(五)進一步做好地震應急工作。完善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地震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檢查和落實,適時組織地震應急演習。明確層級管理職責、完善地震應急工作程序和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建設市、縣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災情速報系統和應急救災基礎數據庫系統,完善地震應急基礎裝備。抓好地震應急基礎裝備建設,保障應急工作及時、高效進行。
(六)完善地震救援救助體系。加強市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救援能力。結合我市實際,整合現有應急救援資源,建立健全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工作機制。充分依靠解放軍、武警公安消防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建立救援志愿者隊伍,壯大地震災害救助力量。推進地震安全進社區工作,規劃設置應急疏散通道和避險場所,配置必要的避險救生設施。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要求,切實履行職責,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運轉。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地震災害保險、社會捐贈相結合的多渠道災后恢復重建與救助補償機制。
(七)切實加強地震群測群防網絡建設,在各鄉(鎮)、村(社區)設立防震減災助理員和防震減災聯絡員,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切實加強對群測群防站點的管理,并給予技術指導。因地制宜地開展地下水、動物等地震宏觀異常觀察,逐步開展一些記錄活動,充分發揮群測群防在地震短臨預報、災情信息報告和普及地震知識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穩定的地震群測群防經費渠道,落實群測群防員津貼,穩定地震群測群防工作隊伍;制定群測群防工作管理辦法,加強指導和培訓工作,使地震群測群防工作逐步規范化、制度化,促使群測群防工作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八)大力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強化防震減災意識,建立地震、宣傳教育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團體的協作機制,健全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網絡。推進防震減災科普基地和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建設,各縣(區)都要建立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或1所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拓寬中小學的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教育的方式方法,做到傳統與現代手段相結合。制定防震減災宣傳教育計劃,加強基層宣傳員培訓,發揮防震減災科普宣傳網絡作用,積極開展防震減災知識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活動。
四、“十一五”期間重點項目
“十一五”期間是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重要階段。繼續支持防震減災事業,落實防震減災各項重點項目建設任務,對推動防震減災向有重點的全面防御拓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一)連云港市數字地震監測系統建設。“十一五”期間,重點加強地震前兆臺網建設,填補部分縣觀測手段空白, 繼續完善我市地震數字監測系統各項功能,提高我市及田灣核電站的地震監測能力。主要包含以下4個子項目:
1.數字地震監測系統續建工程。繼續完善我市地震數字監測系統各項功能,將東連島中繼站遷址或架高地震信號傳輸設施,解決中繼站由于地勢低,信號傳輸干擾大的問題;更新臺網測震分析軟件,更新臺站地震儀器設備;在石梁河水庫增設強震觀測設施。
2.地震數據庫建設工程。利用已建成的我市地震信息節點和災情上報系統,建設地震數據庫,構建應用功能相對獨立的現代先進技術系統,保證在大地震時,與國家和省地震局之間地震應急指揮信息、監測預報數據信息的快速傳遞與共享;為省、市及兄弟市之間日常地震監測預報、科學研究的信息傳遞和共享提供網絡技術平臺。
3.地震前兆臺網和群測群防網絡建設工程。 “十一五”期間,完成我市范圍內現有前兆手段的數字化改造和升級換代。更新2臺電磁波儀,新上2臺電磁波儀;更新水物理觀測儀,新建3-4個地下水觀測井;安裝無人值守數字水位儀和其它觀測項目,建成連云港市地震前兆臺網。
充分利用東海地質科探井地震觀測數據,為全市震情監防工作服務。
制定本地區地震群測群防網絡建設方案,健全全市地震群測群防網絡,積極推進“三網一員”(即地震宏觀測報網、地震災情速報網、防震減災科普宣傳網和防震減災助理員)建設。
4.加強地震臺站觀測環境建設。完成臺站圍墻、給排水、房屋維修等基礎設施建設。
(二)防震減災及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工程。建設全市地震應急指揮中心,主要包括震情會商與應急指揮會議系統、地震現場監控接收與處理系統及輔助決策系統。
(三)市民防災素質增強工程。進一步完善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網絡,充分利用各種形式,經常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活動,集中強化宣傳防震減災,不斷擴大宣傳普及面。力爭市區街道、村閱覽室,鄉鎮圖書室,學校圖書館配有防震減災有關資料;每個縣(區)建成1所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完成市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的擴建工程,在全市中小學推廣防震減災知識教育。
(四)連云港市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工程。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本著就近避難、均衡布局的原則,建設避難疏散場所。力爭在市、縣(區)建成中心避難場所和固定避難場所十所。結合散點式的小型綠地、廣場、中小學操場、停車場、人防工程、寺廟等空地,按服務半徑不超過500m的標準建設緊急避難場所。依托城市道路,將各級避難疏散場所連接起來,形成相互貫通的網絡避難疏散通道體系。
(五)農居防震安全技術服務工程。開展全市不同區域農村民居類型的震害調查,加強農村民房抗震設防要求和防震抗震技術指導。編制農村民居防震減災技術指南及其配套設計圖集,建立農村民居基礎資料數據庫,市、縣(區)內開設有關農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技術信息服務網站,為實施農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提供政策咨詢、技術支持和服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把防震減災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做到思想重視、責任明確、措施到位。加強抗震救災指揮系統的建設,細化措施,切實保障各項責任落到實處。完善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督促檢查,及時解決問題,保證防震減災工作協調、有序、高效進行。加強地震工作機構建設,充實力量,發揮地震工作機構在防震減災中的組織作用。
(二)加大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切實將防震減災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防震減災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切實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公共財政體制下防震減災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體、社會捐贈和地震保險相結合的多渠道投入機制,使全社會防震減災投入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三)加強法制建設。建立健全我市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地震應急和震后救災與重建等方面的配套規章制度。嚴格依法行政,加大執法力度。加強防震減災技術標準的監督管理。加強防震減災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和管理。
(四)加強人才隊伍培養。以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引進為重點,積極穩妥地改善隊伍結構,提高綜合素質,為開創防震減災事業新局面提供人才保障。
(五)大力推進防震減災工作創新。通過理論創新、科技創新、體制創新,把防震減災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