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2-00035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2-02-23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連云港市山海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委員會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22〕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推進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申報建設工作,根據《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號)規定,市政府決定成立連云港市山海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辦發〔2022〕4號.doc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連云港市山海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委員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推進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申報建設工作,根據《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號)規定,市政府決定成立連云港市山海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如下:
主 任:高美峰 市政府副市長
副主任:吳金恩 市政府副秘書長
晏 輝 市文廣旅局局長,市文物局局長
委 員:李寶芹 東海縣政府副縣長
張凌云 灌云縣政府副縣長
李 勇 灌南縣政府副縣長
周 霞 贛榆區政府副區長
王 寧 海州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延立強 連云區政府副區長
王 琪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徐小蘇 東中西示范區(徐圩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鄧琳琳 云臺山景區管委會副主任
宋小康 市發改委四級調研員
劉旭光 市教育局副局長
趙永生 市工信局三級調研員
蔡驥鳴 市民宗局副局長
趙士標 市公安局副局長
許 明 市民政局副局長
蔣 敏 市財政局副局長
邵曉峰 市人社局副局長
宋建華 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葛延波 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嚴欣春 市住建局總工程師
李 偉 市城管局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蔣春祥 市水利局總工程師
王洪波 市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趙 暉 市商務局副局長
顏金娥 市文廣旅局副局長
朱利文 市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
鄧金祥 市體育局副局長
俞文文 市文聯副主席
韓冠旗 市社聯副主席
連云港市山海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委員會負責統籌指導協調推進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的建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文化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實施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的各項建設管理制度,創新工作機制和保護方式、措施;負責實施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組織或委托有關機構開展文化生態保護理論和實踐研究;開展文化生態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評估、報告和公布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情況和成效。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委員會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文廣旅局,顏金娥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