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3-00061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3-03-29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2023年度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23〕1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2023年度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辦發〔2023〕18號.pdf |
連政辦發〔2023〕18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2023年度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規范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2023年度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承辦部門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作方案、起草決策草案、完成決策論證、跟蹤執行效果,向決策機關報告執行情況。
二、承辦部門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三、承辦部門要重視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對決策過程和實施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證明材料、文件資料等及時整理歸檔,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
四、市政府辦公室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的協調工作,市風險評估管理部門、市司法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的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等方面工作。
五、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納入2023年度市級機關服務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
六、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務的增加、變更等情況,及時新增或調整市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由決策承辦部門征求市政府分管負責人意見,并報市政府辦公室等部門審查通過后,提請市政府對決策目錄調整情況進行公布。
附件:2023年度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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