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0-00294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0-12-18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20〕8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十四屆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十四屆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連云港市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
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江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導組提出的“對使用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梳理治理,嚴防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具體要求,按照《江蘇省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蘇政傳發〔2020〕268號)有關部署,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的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安全使用條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險化學品引發的各類事故。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兩個不放松”總要求和“務必整出成效”總目標。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堅持條塊結合、點面結合、標本兼治,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治理合力。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與“三年大灶”有機銜接、同步推進,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摸清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現狀。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全面摸清相關單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現狀,掌握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品種、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儲存數量等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要督促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加強安全使用管理,全面辨識使用環節存在的安全風險,建立風險檔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二)全面整治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存在的隱患問題。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在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隱患自查自改的基礎上,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分行業、分領域、分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強力推動相關單位開展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事故隱患,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全面強化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主體責任的落實。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照《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事項清單》,嚴格落實使用單位的主體責任,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對危險化學品的布局、儲存和使用條件進行規范,提升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充分運用社會信用體系和聯合懲戒機制,壓緊壓實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主體責任。
(四)全面遏制使用危險化學品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要強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責任意識,管控住使用環節的安全風險,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建立完善應急預案或處置方案,開展定期演練。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強有力的監管執法,倒逼使用單位提升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的安全管控、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能力,有效防范事故發生。
三、整治重點
(一)整治對象
全市涉及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重點行業領域。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具體按照《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 版)》(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10部門公告2015年第5號)執行。
(二)重點內容
1.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符合危險化學品使用(包括工藝)條件。
2.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是否掌握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品種、危險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儲存數量等情況,并建立相關臺賬資料。
4.是否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5.是否從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資質單位采購及使用附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6.是否存在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和違反限制性規定的危險化學品。
7.是否對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對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進行專項培訓,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是否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8.是否制定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事故應急預案或處置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9.是否存在以新材料、新科技、生物等名義而實際從事化工生產,是否準確界定化工企業類別并依法申請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四、任務分工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任務,分別制定本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一)市發改委(市糧儲局)牽頭負責能源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企業和物資儲備存儲單位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二)市教育局負責各類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三)市科技局負責科研院所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四)市工信局負責化工、船舶修造、民爆物品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五)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劇毒、易制毒和易制爆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危險廢物處置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七)市住建局負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和園林綠化等單位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八)市城管局負責環衛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九)市交通局負責港口、碼頭及汽車維修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十)市水利局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和水質監測實驗室中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十一)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漁業、畜禽屠宰等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十二)市商務局負責商貿服務行業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十三)市文廣旅局負責娛樂場所、營業性演出場所等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十四)市衛健委負責醫療衛生機構(含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十五)市應急局負責醫藥、非煤礦山、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行業等工業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十六)市新聞出版(版權)局負責新聞出版和印刷發行等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專項治理。
五、時序安排
從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12月底前)。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總體部署要求,根據任務分工,結合本地區和行業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1年6月底前)。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主動上報、線索跟蹤摸排、群眾監督舉報等方式,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情況的大排查、大摸底。在全面摸清底數的基礎上,緊盯所監管地區、行業、企業和相關單位、場所危險化學品使用情況,推動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開展自查自改、邊查邊改。
(三)集中攻堅階段(2021年12月底前)。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認真組織開展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使用單位自查自改的基礎上,通過集中開展專項治理,部門聯動開展督查檢查,“四不兩直”開展隨機抽查的方式,對重點單位、重點企業和重要場所、重要環節安全風險隱患進行深入細致的排查治理,建立問題隱患清單,逐條逐項整改閉環,確保專項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6月底前)。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推廣專項治理行動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經驗做法,推薦示范單位和先進典型,及時在全市范圍內推廣借鑒。要做好全面總結,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經驗,形成一批可復制、可借鑒的經驗成果,并提煉轉化為長效機制,為全市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整治工作做出貢獻。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常務副市長任總召集人,各相關副市長為召集人,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安委辦,市各有關部門負責具體工作落實。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組織開展好本地區、本行業的專項治理工作。
(二)強化問題整改。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工作部署及時形成問題清單,建立工作臺賬,對隱患問題要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實行整改閉環銷號制度。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且無法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依規堅決予以關閉取締,堅決防止由于問題隱患失控,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建立落實到崗位、明確到人員的工作責任制。市聯席會議辦公室適時組織聯合督查組,對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專項治理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市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督查指導制度,對本行業領域專項治理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和指導。
(四)強化協同推進。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聯動,從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流通、運輸等環節入手,將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與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危險廢物安全、道路運輸安全等專項整治工作以及危險化學品綜合治理相結合,形成強大整治合力。要建立跨部門工作協調機制,對本行業領域需要協同推進的問題,由主管部門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書面請示,統籌研究、協調推進。對于突出的問題,報市聯席會議或市政府協調解決。
(五)強化輿論引導。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通過開辦專欄專題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讓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從業人員、社會群眾知曉專項治理行動,普及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安全知識,形成全社會普遍關注和重視的濃厚輿論氛圍。要充分發動人民群眾和從業人員參與到專項治理行動中來,鼓勵通過12350舉報非法違法行為,一經查實根據規定給予獎勵,加強媒體和輿論監督,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高壓態勢。
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時序安排,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2020年12月25日前將本地區、本部門的實施方案報送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分別于2021年6月15日前、2021年12月15日前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2022年6月15日前形成全面總結材料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對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并將專項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附件:全市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附件
全市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
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總召集人:胡建軍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召集人:吳海云 副市長
徐家保 副市長
陳書軍 副市長
徐敦虎 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局長、督察長
魏愛春 副市長
李振峰 副市長
成員:賀貴才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修杰 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市新聞出版(版權)局局長
韋懷余 市發改委主任,市糧儲局局長
陳 中 市教育局局長
許東方 市科技局局長
董作村 市工信局局長
宋雅波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唐光普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王友君 市住建局局長,市人防辦主任、市地震局局長、市園林局局長
蔣應柏 市城管局局長、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局長
陳輝東 市交通局局長,市港口局局長、市鐵路辦主任
宋 波 市水利局局長
毛太樂 市農業農村局局長,市扶貧辦主任
商振江 市商務局局長,市口岸辦主任
晏 輝 市文廣旅局局長,市文物局局長
周 偉 市衛健委主任,市中醫藥局局長
方念軍 市應急局局長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安委辦,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方念軍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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