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0-00056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0-05-18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20〕3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市十四屆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市十四屆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
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省、市重要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扎實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保障和推動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實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深入推進依法治市,為港城跨越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
一、工作安排
(一)年度正式項目
1.地方性法規項目
(1)《連云港市旅游促進條例》(責任單位:市文廣旅局)
(2)《連云港市養老服務條例》(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3)《連云港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2.政府規章項目
(1)《連云港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使用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二)立法調研項目
1.地方性法規項目
(1)《連云港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2)《連云港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條例》(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3)《連云港市石刻保護條例》(責任單位:市文廣旅局)
2.政府規章項目
(1)《連云港市農村公路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立法任務按時完成。起草單位要把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作為硬性任務,嚴格按照市政府立法計劃要求,成立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起草小組,制定起草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到任務、人員、經費、進度“四落實”,確保立法項目規范有序推進,高質高效完成。
(二)嚴格履行程序,切實提高立法草案質量。起草單位要嚴格按照《規章制定程序條例》《江蘇省規章制定程序規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序暫行規定》《連云港市公眾參與政府立法辦法》等規定履行好調研、征求意見、咨詢論證等程序,特別是要廣泛聽取有關單位、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對涉及部門職責分工、財稅優惠、機構編制等事項的,要征得財政、稅務、機構編制等單位同意。內容涉及民營企業利益的,還必須聽取相關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并以適當方式反饋意見采納情況。
(三)加強督促指導,及時統籌協調解決問題。市政府立法部門要加強對政府立法工作的督促指導,及時跟蹤了解立法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加強統籌協調。對審查階段有關部門分歧較大的草案,市政府立法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協調機制研究突出問題、協調主要爭議、爭取達成共識。經反復協調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市政府立法部門要將主要問題、部門意見以及傾向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協調或者報市政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