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9-00219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19-08-01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9〕8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進一步強化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措施,鞏固“合力監護、相伴成長”專項行動成效,不斷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支持、家庭參與的關愛服務體系,切實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安全、健康、快樂成長。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強化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措施,鞏固“合力監護、相伴成長”專項行動成效,不斷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支持、家庭參與的關愛服務體系,切實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安全、健康、快樂成長。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鞏固專項行動成果,夯實關愛保護工作基礎
(一)加強重點人群關愛保護。對無人監護、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無監護能力、沒有落實好監護責任或受委托監護人監護能力不足的農村留守兒童,民政部門要重新選擇受委托監護人,明確監護責任,簽訂監護協議。對尚未辦理戶籍登記的農村留守兒童,公安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盡快解決戶口登記問題;對有出生證明尚未落戶的,要督促外出打工父母回來辦理;對無法找到監護人的,要積極尋找;對其中非親生落戶的兒童,應及時核實兒童身份,是否具備合法領養手續,并采集其DNA信息,錄入“全國公安機關查找被拐賣/失蹤兒童信息系統”進行比對。對失學輟學的農村留守兒童,教育部門要繼續督促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依法送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確保適齡的失學輟學農村留守兒童返校復學;對部分不具備上學條件的殘疾農村留守兒童,要采取醫教結合、送教上門等形式幫助其接受教育。
(二)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建立農村留守兒童結對關愛保護機制,在村級層面構建“1+1+1”(一個農村留守兒童落實一個村組干部、一個遠親近鄰或一個志愿者與其結對)幫扶制度,明確工作責任和目標,把農村留守兒童全員納入有效保護和監管范圍,借助指導村級自治組織建設優勢,引導村委會、村民小組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納入村規民約和自治章程,增強廣大村民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責任意識和自覺性。積極推動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讓渡資源,購買服務,引入專業社會組織開展關愛服務,為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導、生活照料、心理健康和親情溝通技能培訓、學業輔導、法治教育等專業服務。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作用,形成全社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動態數據管理。依托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信息系統進一步完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數據,督促鄉鎮(街道)及時更新信息臺賬,時刻關注農村留守兒童無人監護、無戶籍、失學輟學等問題,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解決,切實做到將每一個農村留守兒童納入監護范圍。加強政策宣講,幫助鄉鎮(街道)、村(居)委會準確把握農村留守兒童的概念和內涵,知曉操作程序,杜絕出現錯報、漏報信息現象。加強部門協調推動,做到信息及時互通,加快解決無戶籍和失學輟學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定期通報各縣區專項行動指標數據。
二、強化政策措施落實,筑牢關愛保護工作保障
(一)有效落實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強化父母或者被委托監護人主責意識,引導其主動接受學校的家庭教育指導,主動與學校溝通子女學習、生活和身心發展狀況,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教育管理。要積極開展家教公益巡講、健康咨詢、心理輔導進學校、進鄉村、進家庭等活動,充分發揮家教微信、網上家長學校、社區信息平臺等新媒體作用,大力傳播先進的家教理念、科學健康的育兒知識、務實管用的溝通技能,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家長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加強親情溝通和關愛,促使農村留守兒童增強自我保護、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意識和能力。
(二)扎實推進“關愛之家”建設。積極整合各方資源,依托社區、學校、婦女兒童活動中心、校外教育輔導站等,加快推進關愛保護陣地建設。按照《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之家”建設標準》,從管理規范、設施完善、隊伍保障、服務內容、資金投入等方面加強內涵建設,完善服務功能,為有需求的農村留守兒童提供科普知識、游戲娛樂、課后輔導、心理疏導、親情溝通、法治教育等關愛服務。把“關愛之家”建設納入創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保障示范單位重要內容,不斷擴大覆蓋面。落實專人負責,建立基礎信息臺賬,開展定期走訪、監護情況評估指導等活動,充分發揮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之家”的載體作用。
(三)切實加強關愛保護隊伍建設。不斷完善兒童工作隊伍建設,明確職責、加強培訓,提升服務能力。按要求在每個鄉鎮(街道)至少確定1名兒童督導員,每個村(居)至少確定1名兒童主任,積極履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政策宣傳、發現報告、分類評估、建立檔案、動態管理、轉介處置等職責。完善長效機制,按照“分層級、多樣化、全覆蓋、可操作”的要求,每年至少開展1次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業務培訓工作,提高其政策水平和實務能力。對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工作成績突出、成效明顯、工作落實到位的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及時作出調整,對發生極端事件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三、完善領導協調機制,推動關愛保護工作開展
(一)充分發揮聯席會議協調作用。進一步健全市、縣兩級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聯席會議制度,明確部門責任,完善工作措施和追責問責機制,不斷強化農村留守兒童監測、預防、報告、轉介、處置等工作制度落實。要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年度綜治工作目標考核,對因重視程不夠、措施不實、監管不力等原因導致發生嚴重危害農村留守兒童及困境兒童身心健康甚至死亡的重大影響事件,要通報批評并嚴肅問責。
(二)充分發揮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作用。對照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職責,進一步健全服務功能,規范工作流程,提升關愛服務能力。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監護監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開通未成年人保護專線,加強政策宣傳,推進監護評估、精神關懷等線上線下服務,每年至少組織1次對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業務培訓工作。
(三)充分發揮檢查評估督導作用。建立健全市對縣(區)、縣(區)對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對村定期檢查督導制度,及時整改存在問題,推動工作落實。民政部門要定期對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情況進行調度,并通報結果,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全方位推進工作落實。緊緊圍繞機制建立和運行、政策創制、關愛保障、專項行動成果鞏固、陣地隊伍建設、宣傳引導等方面開展工作并推行第三方評估。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